惠州市府办发通知建议提案办理过程要与代表委员保持联系

2015-04-14来源 : 互联网

吴润凯“**投资了72万元,竟然修错了路!”在上周举行的惠城区**上,区政协委员陈美交吐槽,去年她提交了《关于*修水口龙湖六路路面积水严重解决学生上学之忧的提案》,但相关办理单位*后却修错了路。这种乌龙情况可以避免吗?日前,惠州市人民**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特别强调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

根据办理规定要求,建议和提案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在规定期限内办复确有困难的,应向**建议人和提案人说明情况,*迟在9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后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惠城区政协委员陈美交此前在区**上吐槽,提案提交后,没有部门跟她事先联系,确认提案路段的具**置,导致办理单位*终修错了路。市府办在此次的通知中特别强调,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办理工作,当面听取意见,准确掌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图,争取理解与支持。

通知还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于接到代表反馈意见两个月内重新办理,再次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新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面沟通,涉及单位较多的,由主办单位牵头协调会办单位一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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