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广州市地税局发布公告,称将落实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住建部下发的《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即日起,主管税务机关按现行规定正式受理住房交易环节税费申报。 根据该政策,广州市正式开始实行本市内购买的*套房都可以按照新政缴纳契税。对于符合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条件,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者,依旧按照1%税率契税缴纳;90平方米以上都按照1.5%的契税标准执行。而二套房契税政策暂不在广州市执行。
2月25日,广州楼市“跨区*套”契税优惠政策宣布暂停实施,同时明确22日起实施的契税优惠新政也暂不落地,即原本从22日起实施的144平方米以上家庭**住房,契税从3%减为按1.5%纳税的优惠也暂时不实施。
根据新政,2月22日至2月24日多缴或少缴契税的纳税人,即日起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补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