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关最新政策:珠澳陆路口岸小客车检查结果互认

2016-05-25来源 : 互联网

2016年海关*新政策:珠澳陆路口岸小客车检查结果互认

  5月24日,拱北海关、澳门海关在广东珠海横琴口岸共同启动“珠澳陆路口岸小客车检查结果参考互认”新作业模式。这是两地海关全面贯彻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双方执法合作的积极举措,也是继跨境货物“绿色关锁”以来,内地与澳门海关合作的又一创举。

  小客车通关更加便利了!珠澳陆路口岸小客车检查结果互认,两地口岸仅需一次检查,减少重复监管,提升通关效率。目前,该措施仅在横琴口岸与澳门莲花口岸实施,也为将来澳门单牌车进横琴预留了政策创新空间。

  5月24日上午,拱北海关与澳门海关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并于当天在横琴口岸启动“珠澳陆路口岸小客车检查结果参考互认”新作业模式。这是两地海关全面贯彻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2014-2016年度内澳两地海关合作计划》,推进双方执法合作的积极举措,也是继跨境货物“绿色关锁”以来,内地与澳门海关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的又一创举。

  珠澳陆路口岸小客车检查结果参考互认模式于当天上午在横琴口岸落地实施。上午11时左右,在横琴口岸出境客车通道,横琴海关当值关员通过车辆检查设备对一辆悬挂粤澳两地牌的小客车机检无异常后顺利放行,并在《来往澳门汽车进出境签证簿》加盖标有“已机验”字样的专用**,这标志着**辆享受此项通关便利的小客车顺利出境,澳门海关对该结果予以参考互认,该小客车本次入境澳门时**检查车体。

  根据两地海关协议,在横琴口岸与莲花口岸,双方海关通过信息共享、执法互认,减少重复监管。对经上述陆路口岸进出境的两地牌小客车,在接受一方海关机检检查正常,且车辆保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以及没有异常停留的,另一方海关对驾驶员主动提交由检查方海关加盖专用**的《来往澳门汽车进出境签证簿》后,车辆一般情况下可免于第二次机检。

  根据协议,对经珠海横琴口岸与澳门莲花陆路口岸进出境的两地牌小客车,在接受一方海关检查正常,且车辆保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以及没有异常停留的,一般情况下可免于另一方海关的第二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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