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6

2016-06-02来源 : 互联网

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6

  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样的高温天气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33℃以下的情况下作业,没有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到该局劳动**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或拨打举报投诉进行举报。  如调查发现用人单位有拒发高温津贴的行为,他们将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给予劳动者发放津贴,如不执行将依法依规对用人单位做出处理。

  按照湖北省相关规定,全省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

  湖北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调研员康健介绍,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且*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凡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工作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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