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银行改革:非银行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开始实施

2016-06-09来源 : 互联网

网络银行改革:非银行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开始实施

  为鼓励支付创新,防范系统性风险,规范支付服务市场秩序,切实**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支付业务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告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曾被誉为“史上*严”支付新规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办法在征求意见阶段曾因“要从多个外部渠道证明‘你是你’”、“发红包超过200元可能需要跳转手机银行支付页面”等要求而备受争议。不过正式文件**后,针对网友的诸多争议点进行了修正,获得业界“点赞”。记者了解到,对于《办法》要求的实名制认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已从两月前开始引导用户进行信息完善。

  机构会“自动引导”实名认证

  《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对应不同的功能和限额。其中,Ⅰ类账户只需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交易限额相对较低(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Ⅱ类、Ⅲ类账户的客户实名验证强度相对较高,具有较高的交易限额(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10万元、20万元),仅Ⅲ类账户可以使用余额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办法》要求支付机构在开立Ⅱ类、Ⅲ类支付账户时,分别通过至少三到五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这些渠道可包括公安、社保、民政、银行、保险等多种。

  央行负责人曾表示,外部渠道交叉验证并不是要客户去自证“我是我”,而是由支付机构去证明“你是谁”。在身份验证过程中,客户只需要按照支付机构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再由支付机构负责与外部数据库或系统进行连接并验证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即可。

  记者了解到,支付宝近期正在陆续通过短信、支付宝APP消息提醒、操作页面提示灯方式帮助、引导身份信息不够完整的部分用户补全和完善个人身份信息,完成账户升级。不然有可能会遇到无法通过支付宝余额进行付款,且页面上提示需要进一步完善身份信息才能用余额付款的情况。不过,支付宝也表示,实名验证的方式有很多种,除了身份证、银行卡之外,还有手机、社保账户、缴费账户等,不同程度的实名认证将对应不同的账户功能。

  **支付也从今年4月份开始推进用户实名认证。**方面表示,对于需要完善信息的用户,在使用**支付时,系统将逐步进行提示和引导,以帮助用户完善账户信息。

  发红包超过1000元需追加身份认证

  网友们都爱的**红包功能,被分类为一类账户,累计支付额度被限制在1000元以内。这也就是说,1000元以内随便发,如果超过了1000元其实也很简单,追加身份认证升级账户等级即可。央行称,这体现了“小额重便捷、一定金额之上需兼顾安全”的思路。

  此外,支付账户还有日限额。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对于交易验证安全级别较高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支付机构可以与客户自主约定单日累计限额;对于安全级别不足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办法》规定了单日累计限额,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对极少数消费者,或者消费者偶发的大额支付,可以通过支付账户余额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银行网关支付等方式组合完成。

  需要提醒的是,三类账户从1000元到20万元不等的交易限额,主要是针对支付账户余额而言,如果用的是银行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则根本不受影响,且实力较强的支付机构这一限额还能提高。

  快捷支付出风险赔付有**

  支付账户出现风险是会让用户非常头痛的事,资金损失如何追索*为关心。《办法》在这方面对用户进行了充分的权益**,规定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未采用双因素验证的交易等,支付机构都应当无条件全额承担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对于快捷支付,央行明确,支付机构和银行应当事先或在*笔交易时分别与客户建立清晰、完整的业务授权,同时明确约定扣款适用范围、交易验证方式、交易限额及风险赔付责任。并银行是客户资金安全的管理责任主体,在后续交易时无论是由银行进行交易验证还是支付机构代为进行交易验证,银行均承担快捷支付资金损失的先行赔付责任;如果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卖家泄露了个人信息导致资金损失,那么用户就可以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赔付。有了这些风险补偿措施,以后就可以更放心的“买买买”啦!

  据悉,《办法》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配套制度,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要求,对非银行支付机构(下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进行了规范,旨在促进其健康发展。《办法》依据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充分考虑支付服务市场创新和发展需要,清晰界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的内涵和边界,明确了监管标准和规则,从业务和风险管理、系统和信息安全、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客户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对互联网金融跨市场风险建立了必要的隔离机制,统筹把握现阶段便捷和安全的合理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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