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2016年广州*高500万元扶持创新**企业
从广州市**获悉,第14届212次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服务创新**百家企业实施办法》。广州市将连续五年,每年遴选出100家“广州市创新**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并提供**服务。 日前从广州市**获悉:广州市将连续五年,每年遴选出100家“广州市创新**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并提供**服务。
通过对创新理念、创新模式、创新投入、成长趋势等多种要素进行综合评价,遴选出高成长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企业、模式创新**企业、平台创新**企业等四种类型的“广州市创新**企业”。对于入选的“广州市创新**企业”,将由市财政给予资金扶持。其中,高成长创新**企业和技术创新**企业,以其按照《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获得的补助资金为依据,再给予相同额度资金奖励,*高不超过500万元;模式创新**企业和平台创新**企业可获得100万元资金奖励。
据了解,“广州市创新**企业”的遴选,不同于仅对企业的体量规模或发展速度进行衡量的普通评选,为突出体现企业的创新特性,《实施办法》中对高成长创新**企业和技术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成长创新**企业除了在近3年内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超过30%外,还应在细分行业占据国内领先地位;技术创新**企业除了拥有全球开创性技术或处于国际领跑、并跑技术水平外,还须建有研发能力较强的高水平研发机构,且近3年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年均不低于5%。
广州市财政对入选的“广州市创新**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其中,高成长创新**企业和技术创新**企业,以其按照《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信〔2014〕2号)获得的补助资金为依据,再给予相同额度资金奖励,*高不超过500万元;模式创新**企业和平台创新**企业可获得100万元资金奖励。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知识产权、金融等部门将围绕解决企业融资用地难问题、落实各类科技创新和人才政策、促进企业绿色增长、实施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购买、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宣传和对外合作等方面为创新**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同时,市领导和部门、各区负责人还将与创新**企业逐一结成对子,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创新**企业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