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更多地铁线的开通和专车拼车等工具的出现,广州楼巴数量正在日益萎缩,部分线路也逐渐停运,不过昨日市交委等部门发布楼巴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楼巴停运前至少要向业主公示60天。
这份征求意见稿全名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楼巴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由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国规委、市住建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出,该稿的主要内容为对楼巴的服务进行规范。意见稿提出,楼巴车辆可由开发商或者物管自行购买,也可以向交通服务企业购买楼巴服务。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确定提供楼巴服务后应该建立楼巴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楼巴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楼巴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楼巴车辆的安全维护需由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负责,还需建立安全维护档案,**楼巴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楼巴驾驶员的从业标准应参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
如果是通过购买楼巴服务的,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和交通服务企业签订楼巴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楼巴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在楼巴服务规范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楼巴应按照固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及站点停靠,楼巴在往返中途停靠站点分别按照“只下”、“只上”模式运作,中途站点不得既能上客也能下客。
楼巴开通后需停止运行的,需要提前在住宅小区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60天。对一万人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当**与其配套的公共汽车电车*末站、中途站、枢纽站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资料显示,随着更多地铁线的开通和专车拼车等工具的出现,广州楼巴数量正在日益萎缩。2011年全市大约有800辆楼巴,线路100余条,日均发车5000余班次,日均客运量约13万人次,其中番禺区占七成,而到了2013年以后,楼巴车辆数量降至300辆左右,楼巴线路70余条,日均发送2448班次,日均客流已经不到5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