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脚步慢慢的走过,很多的商店开始开张营业,服装店的营业更是如*如荼。在节后很多的服装消费者纠纷也让人关注。12315的消费举报也不停息。
17日店铺刚开门,张先生就登门要求退掉儿子给买的户外防寒服,但店主却以“打折商品”为由**退换。后经工商人员到场调解,发现店铺没有作出“不满意退货”的**,而张先生也承认退货是因为款式而非质量问题。对此,工商人员协调店方作出换货处理。
一些商场作出的“不满意退货”**,常被消费者误认为是服装行业的惯例,但据广州市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值班长杨英俊介绍,由于服装鞋帽未列入国家“三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方可退换”才是目前通行的售后服务标准,仅有少数大型商场作出了“不满意可退货、可换货”的服务**,并没有法律的硬性规定。但她表示,只要商家做出了服务**,就必须遵照执行,还可以作为消费者**的依据。
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如果发现服装质量有问题可以**时间拨打电话,自己的权益要得到维护。不要因为怕麻烦而让这样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