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评分标准首次修订

2014-07-03来源 : 互联网

日前,市政协委员履职量化评分标准试行两年来*次进行修订。

2012年,广州市政协在国内*先引入委员履职量化评分,委员履职表现可以用分数来衡量。经过2年试行,委员履职积极性大幅上升,会议出席率达93.34%以上,比2011年的76.39%提升了16.95个百分点,2013年委员履职总平均分比2012年增23.43%。

市政协十二届十一次常委会对量化评分办法进行了修订,在基础分和项目不变的情况下,对以委员身份参加社会工作给予了加分认可,对参加协商会、听证会、咨询会等各类会议,包括以委员名义参加电视电台节目,社会性咨询监督、公益慈善捐赠,发表政协理论文章等各类履职工作,附加分分值为2~4分。

同时,为鼓励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避免出现应付式、即兴式、随意性提案,同时也保护委员积极性,采纳提案委的意见,撰写个人或参与联名的第2份及以上提案记1~4分,由提案委根据具体情况在分值区间内相应记分。*次将提案质量和委员履职分值结合到了一起。为了突出提案质量,明确规定“参与联名的第4份及以上提案**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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