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大事项必经规划委员会审议

2014-07-03来源 : 互联网

大洋网讯(记者李光裕)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次全体会议,市人**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魏强同志作关于《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审议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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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提到,有立法顾问认为,为了更具操作性,建议细化规定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明确重大事项必须经规划委员会审议,再按照法定程序报送审批。未经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市人民**不予批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同意这些意见,对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五条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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