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建收费“电脑室” 遭取缔并罚款近20万元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漫画 张建辉

  南都讯 记者杨亮 工厂周边生活配套匮乏,员工频频跳槽,珠海金湾区世锠金属有限公司为挽留员工,2011年在厂区内自建电脑室仅供企业职工上网,不料近日却被当地工商部门以“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由关停,收缴电脑并罚款19万5千元。昨日,企业负责人向南都记者直呼委屈,称电脑室没有经营性质,加上管理、投资支出,三年多已补贴工人70多万元。红旗镇工商所证实,企业无违法所得,但存在收费行为,且没有报批,已构成非法经营,处罚已经考虑到企业实际从轻处理了。

   工商所认定收费系非法经营

  世锠金属有限公司位于珠海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业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成立于2010年,生产金属和塑料制品。据工厂一名何姓负责人介绍,该厂原有2000多名员工,大多是80、90后,但因工厂地处偏僻,周边配套严重匮乏,几乎没有娱乐场所,不少刚招来的员工培养几个月就跳槽了,自2011年投产以来,该厂员工流动率均达到40%,影响生产,企业疲于招聘,为了完善配套,工厂此前曾向工业区反映过配套不到位的问题,但一直不见明显改善。

  该名负责人说,迫于无奈,工厂自2011年8月自己投入超过50万元,购买了45台电脑,在厂区内建立了一个面积约200平米的电脑室,随后又建羽毛球场,希望通过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来减少员工流失,其中电脑室仅面向工厂职工开放,不对外经营,*初并不收费,后来发现部分员工放假后一整天都泡在电脑前,导致大部分工人无法使用电脑,为了规范秩序,工厂于是象征性向员工收取1元/小时的费用,不料红旗镇工商所去年9月找上门来,以企业非法经营互联网场所为由关停了电脑室,收缴所有电脑设备,并罚款近20万元。

  电脑室关闭后员工流失近900人

  “我们的电脑室不带任何经营性质,收1元/小时的费用也只是为了规范秩序,不挣*”这名何姓负责**疑,工业区配套不到位,企业自己投资本是帮助**分忧,摊上电脑器材更新维修、电费、网线以及管理人员工资,过去三年来已倒贴工人21万多元,加上建设电脑室的50万元,总计补贴70多万元,工商部门的处罚令企业感到不解。

  厂方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自电脑室关闭后,员工流失率明显抬头,之前公司有2200多名员工,现在只剩1300人左右,流失近900人。“我们会认罚,但电脑室关闭了,员工的娱乐需求没有满足,希望有关部门能替园区完善配套,解决工人流失问题”,何姓负责人称。

  缺乏配套:到网吧要打摩的

  南都记者昨日实地探访了珠海世锠金属有限公司,工厂所在的双林片区距生活设施相对成熟的小林社区、红旗均超过三四公里,工厂周边都是密集的厂房,除了几家不起眼的小卖铺,几乎找不到其它生活娱乐场所,*近的一间网吧距工厂也有一公里多,来回需坐六元*的摩托车。不少工人反映,由于工业区没有什么可玩的,一放假,他们只能跑到六七公里外的红旗镇主城区玩,因为路途较远,必须打摩的,来回一趟要花十五六块*。

  除了世锠金属有限公司,附近多家企业对联港工业区匮乏的配套同样颇有微词。丽珠集团一名人大代表在年初的金湾区人代会上“开炮”,直斥联港工业园区的配套设施“鸟不拉屎”,现在用工荒越来越严重,给企业招工带来了很大冲击。

工商所:已经是从轻处罚

  红旗镇工商所出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回应了企业的质疑。根据告知书,珠海世锠金属有限公司投50万开设“电脑室”,过去三年来,非法经营额为14万余元,但扣除网费3万多元、电费近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近7万元,管理人员工资近6万元,没有违法所得。

  但告知书同时表示,按照国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世锠金属虽无违法所得,但其收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应予以取缔。

  红旗镇工商所还表示,按照法律,擅自开设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罚违法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企业过去三年从事互联网经营违法经营额14万余元,如今处以近20万元的罚款已经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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