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张奇锋近日,江门市发展改革局与江门市中级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是重要的信用信息,是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重要反映。江门市发改局和市中院双方将通过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双方同时通过“信用江门网”、报纸、广播、电视、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力的威慑,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