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暑期工遭“忽悠”77人上当

2014-08-07来源 : 互联网

  学生们滞留在工厂门口。  南都记者郭秋成 摄

  南都讯 记者郭秋成 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四学生陈某,趁暑假期间,组织60多名中学生到博罗打暑期工,除赚取每位学生100-200元中介费外,还从每位学生每个工时提成1 .5元。7月31日工厂提前完工,结账时陈某与劳务派遣公司发生利益冲突,并导致学生滞留工厂5天。直到昨日,工厂补发了工人工资,问题才得以化解。

  非法组织学生打暑期工赚钱

  据陈某本人介绍,其现就读于广州中医药大学。今年暑假期间,他和另一女子沈某,分别从家乡雷州和肇庆组织了77名学生,通过东莞市启程(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来到博罗园洲镇翔洋化成精密制品(惠州)有限公司打暑期工。

  77名学生中,有的高中刚毕业,有的在读初中,其中60多名来自雷州,剩余的10多名来自茂名。陈某称,他本人不参加具体劳动,主要赚取中介费。每介绍一位暑期工,可以赚取100-200元。在后期采访中,记者才发现,陈某隐瞒了其收入。根据“启程”公司代表丁先生介绍,陈某和沈某的收入,除了中介费外,还有学生工时提成,各自向自己介绍的学生每个工时提成1.5元。

  后经了解,陈某和沈某组织未成年学生打暑期工,需要在务工地劳动部门备案、审核,该批学生工均没有备案、审核,属于非法行为。

结账时发生利益冲突

  根据陈某与“启程”公司签订劳务输出合作协议,工人待遇为10 .5元/人/小时。“启程”公司代表丁先生介绍,原本他想和每位暑期工签订一份合同,明确告知双方责任和义务,因为他给陈某的工人工资待遇是10 .5元/人/小时,陈某计划给工人的工钱是9元/人/小时。陈某要从每位工人的工时里搞提成。

  此外,根据该合作协议的第四条第三款规定,陈某输送劳动人员在“启程”指定工厂做工不满7个工作日离职的,“启程”不付任何报酬;工作满7天,未满合同期者,扣除该员工工资的20%作为“启程”管理费(每人每月35元)及场牌工本费5元(由厂方直接扣除)。

  7月31日,陈某和沈某组织的工人在翔洋化成精密制品(惠州)有限公司做工提前结束。工厂将工资足额发放给了“启程”公司代表丁某。丁某向工人发放工资,按照每人每小时9元发放,并扣除了每人1个月工资的7%作为管理费。

  丁某介绍,工人因不知道还有管理费一说,与“启程”及翔洋化成精密制品(惠州)有限公司发生矛盾。他暂扣了陈某对工人的工时提成,要求陈某先把学生要求补发7%管理费一事搞定。

   向媒体求助并隐瞒部分实情

  8月4日,工人诉求迟迟没有得到满足,陈某向本报报料求助,称“启程”的代表丁某未给暑期工发齐工资走佬,现在77名学生滞留博罗县园洲镇。8月3日,他和厂方徐厂长到东莞寻找丁某无果。

  南都记者前往园洲采访,当地镇政府和劳动部门迅速介入处理。陈某隐瞒了个人提成工人工时工资问题,并拿出其与“启程”签订的劳务输出合作协议,要求工厂补发每位工人每工时1 .5元工资和劳务派遣公司扣除工人的“7%”管理费。当地镇政府和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要求厂方8月5日必须无条件补发工人所有费用;对于该厂涉嫌非法用工行为,进行整改。

[调查]

  劳务派遣公司指责陈某谋取私利

  8月5日下午,南都记者与“启程”公司代表丁某电话取得联系。他表示,自己是按照与陈某的约定办事,陈某解决了那批暑期工“7%”的管理费问题,他就会给陈某补发暑期工的工时提成。“所有矛盾,都是陈某自己一手造成的,我敢对自己所说的话负法律责任。”

  昨晚6时许,南都记者从翔洋化成精密制品(惠州)有限公司了解到,迫于政府部门及劳动部门压力,该公司已经给该批暑期工补发了工资。该公司厂长徐先生表示,对于陈某的行为他们将保留追责权利。

  昨晚,记者与陈某联系求证相关细节时,陈某称正在监督学生领取补发工资。对于丁某对其谋取私利的指证,他没有否认,只是表示“讲不清楚,日后再给记者解释”;劳务派遣公司代表丁某那里暂扣他的工时提成,他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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