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眼中的垄断与反垄断

2014-08-09来源 : 互联网

南都制图:刘寅杉

记者热评

取消汽车品牌授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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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ENSING

工商总局一纸公告,宣布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在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中掀起轩然**,成为这场汽车反垄断舞台上*重要的一场戏。对于厂家和经销商而言,他们各司其位,立场不同,看的、想的、做的侧**自然也有所不同。而作为局外人的媒体记者们,却可以看得更清、更客观。对于汽车垄断与反垄断的这出大戏,他们有何看法呢?

学学万科吧

黄习伟

*近一段时间以来,汽车业反垄断引发很多人关注。平心而论,国内汽车业存在很多垄断现象,不仅是豪华品牌,一般合资品牌甚至自主品牌都有垄断。垄断之下,消费者利益难以得到**,因此在笔者看来,反垄断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应该持续和深入下去。

一直以来,中国人都是各大跨国品牌的*好顾客,因为他们不仅购买了大量跨国品牌汽车,而且购买价格远比国外要高。但是,这些跨国品牌并没有以*好的态度来对待中国人。从商业的角度来说,如果有能力,跨国品牌可以*更多的*,但是,这种**方式不能以违背中国法律为前提。

在中国,几乎所有跨国品牌把保护利润作为**要则,一般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主动降价。为了保持利润,他们很多时候游走在政策边缘。

以《反垄断法》为例,我国2008年**法律时已经明确了很多垄断行为,包括限制*低售价、限制销售区域、强制向4S店搭售滞销车、要求4S店只能采购高价原厂零配件,同城市4S店横向操控新车销售价格等,几乎所有跨国品牌都在使用这些手段,消费者利益在其中受到严重损害;国内主管部门没有对此进行调查,而是放之任之,*终酿成今日之祸。

记得王石曾经说过,万科只*取合理的利润,因为只有合理的利润,才能让一家公司长久生存。跨国车企要在国内实现长远发展,也应该学习万科*取合理利润,而不是任贪婪腐蚀自身。

很多时候,企业都是为了过度利润而忽略了很多东西,包括责任、法律等,并就此走上一条不归路;只有回归合理利润,才能真正寻求可持续发展之路。汽车业反垄断调查,希望能给这些跨国车企敲响一记警钟,从此洁身自好,做守法经营的好公民。

“改革”正当时

张笑

上周,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一出,各种解读立刻铺面而来。有的说从此车企对经销商管控会弱化,或是预测诸如“汽车超市”等业界形态又将大行其道,甚至有观点认为决定汽车流通行业游戏规则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即将改变。但也有业内专家指出,觉得此举将改变中国现有的汽车销售流通体系明显是“想多了”。由于取消备案本身并不影响总经销商对经销商进行认证授权,因此对于现行的4S店销售模式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不过,在我看来,此番政策的调整即便不能对现行汽车流通体系带来影响,但是它至少在释放一个信号。首先,我们讨论一个政策取消带来的意义,不妨回到它诞生之初。

现行汽车经销商备案制度始于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意见》。《意见》中规定,拟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企业,在取得汽车供应商授权后,还应到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由此可见,这一政策是为了适应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而建立。如今,配套的政策发生变化,是不是在预示着未来作为其“根基”的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也将发生变化。

同时,*近正处在“风头”上的汽车反垄断深层次的目标也指向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业内观点普遍认为,管理办法作为汽车行业整车企业对经销商主导控制的*主要原因,不仅造成了“垄断”的出现,同时对当下的汽车流通领域已经不再适宜,是时候该做出必要的调整。即便工商总局单方面**的新政不能拉开《汽车品牌管理办法》改革的序幕,但至少能弱化主机厂纵向控制权,对消费环境的改善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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