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陈岩 前天上午10点多,在斗门一家针织厂打工的龚女士被告知,厂方与其合同已到期,龚女士也到了退休年龄,因此需要离开工厂,限其在中午12点前办好所有手续离厂。昨日,龚女士的儿子说,工厂在母亲生日当天宣布终止劳动合同,特别是让她两小时内离厂,让其感觉工厂太“不近人情”。
工作5年两小时内走人
龚女士之前所工作的工厂是位于白蕉镇的珠海联丰针织有限公司,过去的5年中,她负责给产品打包,每个月的收入在3200到3500元之间。
前天是龚女士50岁生日,特别是想到晚上儿子要请吃饭,她就感觉心里暖暖的。不过当日早上10点多,工厂负责人说,工厂与她的合同到期了,且龚女士也满了50周岁,到了退休年龄,因此要终止合同,工厂方面会结算她的工资,在中午12点前要离开。
希望工厂人性化一些
昨日,龚女士的儿子说,合同终止了倒没什么,但母亲希望工厂方面能人性化一些,哪怕提前一个星期告知,或者在50岁生日过完后的第二天告知,这样都会让当事人心情好受一些,而过生日本是个开心事,却因为工厂一个通知而被搅了局,特别是工厂要求母亲两个小时内离开工厂,更让母亲感觉很悲伤。
南都记者昨日多次拨打联丰公司电话,但总机在转给人力资源部之后一直无人接听,总机人员表示没有其它办法联系到有关人员。
[律师说法]
公司不违法
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叔权说,根据劳动合同法,在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后,公司方面是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并且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公司方面的做法并没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