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邮包寄毒品 三毒贩获刑

2014-08-14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杨秀伟实习生陈思宁 从江门寄往吉林的一件邮政包裹被查出约70克**,江门警方顺藤摸瓜破获特大毒品案,再缴获毒品300多克。江门市中级**近日一审审结该案,36岁江门女子薛某等三被告人因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分获有期徒刑7年6个月、9年6个月和无期徒刑。

邮包内发现**

2013年1月,江门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接广州白云机场转来通报,寄往吉林白城邮包中发现约70克**。警方调查发现,该邮包由“陈丽洁”1月25日从江门寄出,标注内容为食品。警方经技术手段核查后,确定寄件人实际为江门人薛某和茂名人陈某。2013年7月25日,警方情报反映陈某伙同另一男子前往东莞准备购买大量毒品,随即安排跟踪抓捕行动。

2013年7月28日,警方在中江高速公路龙湾出口布控,将陈某与另一男子何某抓捕归案,搜获可疑毒品**约281克。抓获陈某等人后,警方紧急搜查陈某在蓬江区住处,在房间窗台的被子中搜获疑似毒品**24克并在该房间抓获薛某,又在何某住处搜获毒品14.5克。

以假身份寄送毒品

薛某归案后供称,当日系受陈某指示到蓬江区育德邮政所,以假身份寄送毒品包裹到吉林省白城市。经**认定,该包裹毒品共计69.5克。而陈某、何某小汽车内被查获的毒品包括**、**、K粉、“开心粉”等280多克,在陈某、何某住处毒品量分别为22.9克和14.5克。

江门中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运输毒品数量大、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其中陈某为运输毒品罪主犯。

江门中院一审认定三人行为均构成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陈某无期徒刑,剥夺**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何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薛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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