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开摩托成为“马路杀手”

2014-08-14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张钊实习生戴晓诗通讯员李长志陈亮 从化**昨日公布,从今年1月至5月,该**已受理未成年人涉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2件,占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近9成,其**造成36人伤亡。此外,未成年人无牌照、无驾照、无头盔和超载的现象非常普遍。

一车载四人,无牌还超速

去年2月的一个晚上,未成年人阿舜(化名)与几名朋友一起玩到凌晨4点多,意犹未尽的几人准备在回家路上飙车。夜深人静的街道,响起了轰鸣的摩托车声,阿舜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搭载着三名朋友,风驰电掣地沿从化河东南路行驶。行至江埔街七星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搭载人员过多,与小华(化名)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辆车上的五人不同程度受伤。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阿舜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超载、超速,未佩戴安全头盔,是导致事故的原因;小华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未佩戴安全头盔、转弯车未让直行车,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终阿舜和小华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由于事故中,双方车辆都没有买保险,事故造成的40多万元经济损失中,未成年人阿舜及其父母需要承担一半。

类似的事故发生在同年6月,不满16岁的阿锦(化名)无证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没戴头盔的情况下搭载其胞兄,一路超速疾驰。适遇一名成年人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转弯,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该成年人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事后阿锦及其胞兄弃车逃离现场。

根据交警的认定,阿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从化**认定,阿锦未办理上牌手续、未投保交强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肇事时未成年,判决阿锦及其父母连带赔偿16万多元。

“三无”情况高达七成

据悉,今年1月至5月,从化**已受理未成年人涉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2件,占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88%。在这些案件中,共造成36人伤亡,其中死亡2人,受伤34人,平均每起案件的伤亡人数为1.6人。

这22起案件中,未成年人驾驶的摩托车存在“三无”情况,无牌照、无驾照、无头盔,且“三无”的比例高达72.3%。且多伴随有超载现象,搭乘2至3名同伴在这类案件中较为普遍。

在这类案件中,尚无一起案件是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其中,未成年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占7%、主要责任的占29%、同等责任的占43%、次要责任的占21%。

未成年人的家庭一方面需要支付未成年人自身的*理费用,还要承担给其他人造成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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