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家暴 须改变父母对子女的权属观念

2014-08-15来源 : 互联网

大壶茶

(民声一种)

「话题」8月10日,在禅城区南堤路汾江河边,一名男子因为妻子离家出走,借着酒力,竟拿儿子出气,硬生生地把孩子的4根手指甲掰断,其间还对小儿拳打脚踢甚至一度想抛向河里。

面对这样的事情,网友纷纷心痛不已。@大地的儿子:“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啊!”@兰兰家:“这样对孩子,孩子会留下阴影的。”@神小刀1号:“我看到这个消息心痛不已,我想帮助这孩子。”

在事件中,幸亏3位街坊合力相救,出招支开男子才得以给孩子喂食。其实对于这种情况,很多网友都表示会伸出援手。@海阔天空39565:“先保护好小孩,再劝说并阻止其行为,无效则**。”@*均子指出:“**后的施救应结合具体情况,理论上是小有小救,大有大救。轻的宜劝,重的尤其发酒疯致乱性入迷,欲伤害生命之安危者,应大力施救。包括合力按倒在地,以绳索捆绑等。保护生命为立法*高原则。”他还特别之处,此类事出不穷,是否有个明皙的法律界定与解释。@FENGWANYING则提醒,未成年人出手援救要注意安全:“未成年人不要茫然行动,因为处理不当可能会伤到自己。”

@我c燕都侠客认为:“其实作为家长无论如何都不应打子女,有问题只能自己解决。”@醉爱蕃茄味薯片就认为,父母虐打子女事件频出的原因,是因为父母对子女的“权属观念”出现偏差:“在这方面中国应该向香港学习,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产,阻止侵害未成年人是一项义务。而现今法规下我们能做的就是**,如果侵害人有严重伤害的行为,应该积极行使正当防卫权。”@蓝色2008HK:“内地人的婚姻家庭与责任感,一次次在凶残家暴中频现报端,到底是传统美德被异化,还是如今父母群体的粗暴原始的回归,全然不懂子女对其意味着什么,是担当?还是责任?”@老木头就建议以重罚警戒此类事件:“必须给毒父深刻的刑罚,要不有了这次就必然再有下一次。”其实,孩子不是私人财产,家庭**也不是家庭私事,每个组织和个人都有预防和制止家庭**的权利,而在此的上游,是父母要改变对子女的权属观念。(水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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