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廉节”吃月饼该用什么姿势

2014-09-01来源 : 互联网

大浪淘沙

(翻阅文件)

今年中秋国庆,珠海干部过“廉节”。往年有过节费,有饼券,去年开始“什么都不发”。今年继续发扬光大。为过好“廉节”拿出的种种措施,对于遏制公款滥用,对于清正官场交际作风,当然效果是**的。再次见到“月饼禁令”的公务员来说,今年“廉节”该用什么姿势吃月饼?

一是擦亮眼睛。以月饼为象征的实物福利发放,其实是官僚主义在**过程中的典型体现;对月饼福利的怀念和眷恋,其实是一种应该被破除的特权迷思。为什么这么说?很简单,因为月饼并不值*。

过往,珠海公务员的中秋过节费有1000元,买一般的四只装盒装月饼能买20盒,买不算差的散装月饼能买过百只,超出自身甚至家庭需求实在太有余了。发了过节费还要再发月饼,是不是该擦擦眼睛破除特权迷思?**不是企业,找错对照标准,把特权当平权,把福分当名分的话,谁会相信这样的公务员身上有半点公仆思想呢?

二是长长记性,讲的是习惯养成。目前看来是因为持续“高压”,所以无人敢“顶风作案”。慢慢的却是要想通,公务员不拿月饼只是回归“正常”而已。2012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不到710万,同期全国就业人员是7.7个亿,占比不到1%。凭什么公务员非得要享受月饼呢,其余7.6亿人都有月饼发么?作为社会管理者的公务员,应该清楚自己要在什么方面先作出表率。

再就是洗干净手,防止借“饼”还“情”。同前所述,发了过节费还要再发月饼,实际就是公帑的不当滥用。若不严令禁止月饼福利,那单位发放的就**不会只是一点月饼,而是足以用作人情派送的大量月饼;公款购买、送出也不会只限于普通月饼,**蔓延到专为公款消费打造的**月饼上。公务员或其他承担社会管理、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人员从管制、服务对象处获得月饼就更不用说了,本质还是权力交换,是他人为投桃报李、或免遭不公平对待而付出的“租金”,实际上还是受贿。

□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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