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年龄规定当避“剖宫产”之害

2014-09-02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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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可能创下深圳市今年产科剖宫产率的*高峰。因为这是9月1日开学日前的*后一个工作日,深圳市各大医院剖腹产手术率较平日急升50%,掀起分娩高峰,让医护人员感到筋疲力尽。有医生的**说:“每年这个时间段都是这狂乱的节奏,大家上演*后的疯狂,手术室如战场。”(9月1日《深圳商报》)

儿童入学年龄需要限定,否则,年龄太小上学,有拔苗助长之嫌,不利于孩子成长。规定未满6周岁儿童不予入学,是出于对孩子的呵护,本意值得肯定,好处也很明显。然而,这一规定也会出现副作用,比如,孩子的成长有快有慢,6岁“硬杠杠”势必挡住一些心智成熟较早的孩子。更重要的是,每年8月底扎堆剖宫产,对母婴都将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一项规定再好,只要副作用也很突出,就不能算“好规定”,需进一步完善。就入学年龄而言,存在既要趋“适龄上学”之利,又要避“剖宫产”之害的问题。当前“一刀切”的规定,显然趋利有余,避害不足,因此很有修改的必要。

对于孩子上学年龄这一问题,规章制度不能少,但家长意见也同样不能少,一个是宏观调控,一个是微观调整。只强调规章制度,不注重结合实际,规定容易僵化。只让家长决定,没有年龄约束,又容易失去理智,使入学年龄没有规范。

因此,理想的状况是,规章制度给予一个*低标准,然后给家长留下一定的选择空间,比如以6岁为入学指导年龄,而不是硬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可由家长决定,如此一来,剖宫产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天资聪颖的孩子也可以提前入学。如此一来,入学年龄规定,在趋利的同时,也有望做到避害。

问题在于,家长会不会滥用自由选择权,把不适合上学的孩子过早地送入学校?要相信,*了解孩子的是父母,*疼爱孩子的,也是父母,没有哪位父母愿意拔苗助长,若低于指导年龄较多,家长势必会考虑孩子“跟不上”等问题,其选择一定具有足够的理性,也愿意承担选择错误的后果。相信有规定作为保底约束,有家长不失理性的选择,“适龄上学”这一关键前提也有**。

其实,年满六周岁入学限制,在一些地方已有松动,比如四川省就拟取消这一限定。假如凭空想象不出取消硬性限定所带来的影响,那就不妨进行试点,看看给予家长一定的选择权,是否能起到趋利避害的作用,若果真如此,那就应该对入学年龄的规定给予相应修改。   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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