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城一烧烤档被拆掉的铁棚。南都记者 冯雷亮 摄
南都讯 记者冯雷亮 南海区紫金城一烧烤档前搭起的一片铁棚,成了档主和物业争辩的焦点,物业称系档主违规搭建、按照合同约定必须拆除,档主则称物业一负责人曾口头**可以搭建。8月28日,一群“物业不清楚系何人”的男子前来强拆铁棚,档主则以要喝农药、点燃煤气罐相对抗。
坐标:南海区紫金城
档主:**可搭棚摆放桌椅才搬过来
档主周先生、胡女士夫妇2011年到南海区紫金城租下一个约40平方米的店面经营烧烤档,并在店前搭建起一片铁棚,将棚下约80平米的空地用来摆放桌椅。
“我们原来在家**做烧烤的,后来紫金城一负责人邀请我们过来,并口头**可以在店前搭一片铁棚。不搭铁棚、没有地方放桌椅,我们也不会过来。”周先生称;但两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并未将搭建铁棚写入。
2014年,物业要求周某夫妇,将店外的铁棚拆除,以便扩建马路。“这是不可能的,铁棚拆了,烧烤档的座椅如何摆放,生意根本没法做”。物业、周某夫妇协商数次,依旧未果,一方坚持要按合同办事,另一方坚持物业曾有口头**。
物业:否认强拆 棚下空地不属租赁范围
8月28日,十多名“物业不清楚系何人”的男子再次来到烧烤档前,准备强拆铁棚。夫妇两人赶回档口,“我们挡不住这么多人。情急之下,我拿出一瓶敌敌畏,冲他们喊‘谁再拆,我就喝农药,逼死人了谁都跑不了’。”胡女士称;而周先生的做法更是吓住了众人,其直接从店内搬出一瓶装满煤气的煤气罐以此威胁。*终,众男子停止作业,反而将搬出铁棚的桌椅重新搬了回去。
“物业这是明摆着逼我们走。我们的诉求是,可以搬店,但物业必须赔偿合同期未满的损失、店内20多天无法经营的损失、铁棚搭建费用,总计六万多元。”,周某夫妇称。
“赔多少要评估,需要由公司决定”,物业方一名叫“紫卿”的负责人称。该负责人表示,“合同是公司签订的,要按合同来,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另外,铁棚下的空地并不属于合同中规定的租赁范围,公司曾让档主自行拆除,但档主始终**”。同时该负责人强调,“物业不会强拆铁棚,也没有强拆铁棚。什么人拆的,不清楚。目前物业没有做过什么过激行为,反倒是档主又要喝农药、又要炸煤气罐的,损害了物业的利益”。
(线索提供:老陆 100元)
律师说法
档主需举证存在口头约定存在3年相当于物业已默认
“目前,双方存在合同约定,则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之外的口头约定,若双方均承认,则同样拥有效力。现在,双方对是否存在口头**产生分歧,其举证责任要由商户承担;不过,铁棚已经存在3年,相当于物业已经默认了商户搭建铁棚的行为。”南海区政协委员、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称。此外,戴国梁同时提出,铁棚搭建是否经过城管、工商等职能部门批准。“若未经批准,即使物业与商户存在搭建协议,也属于无效。如果系违法搭建,且物业与商户均同意,则商户要承担主要责任、物业也须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