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姚建国 通讯员黄志可 袁泉 小学生放学后在家猝死,家长把责任归咎于学校,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下,家长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余万元。昨日,三水**表示,**认定家长未给儿童注射疫苗,且发热后未及时就医,应承担主要责任。
家长李某是三水区大塘镇的外来务工人员,他9岁的女儿在大塘镇读小学三年级。去年6月6日,女儿放学回家后出现神志不清、精神恍惚的现象,他急忙将女儿送到三水区人民医院就诊,之后又改送至广州儿童医院住院*疗,女儿被医院确诊为流行性乙型脑炎,不幸的是,虽经医生的努力*救,但女儿病情严重,于7月2日死亡。李某认为女儿的事故是学校监护不力,多次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均因差距太大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他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万余元。
庭审上,**查明李某并未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及时带女儿注射乙脑病毒疫苗。按照规定10岁以下儿童应接种三次乙脑病毒疫苗,但李某只带女儿注射了一次疫苗,且在女儿6月3日就已经出现发热、头痛现象后,只当做简单的感冒发热处理,在**诊所作了简单*疗。6月6日,当女儿病情严重后才去广州儿童医院住院*疗,贻误了*疗的*佳时机,导致了严重的损害后果发生,应承担大部分过错责任。而学校方面在发现该女生已出现持续高烧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疗,也存在一定的过错,*终**认定女生就读的学校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赔偿6045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