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高志远“蓝牌车”司机与醉酒乘客因车资问题发生纠纷,司机拿出铁棍将乘客打成轻伤二级。目前,司机覃某**故意伤害罪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其驾驶的小车因非法营运已移交珠海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9月22日凌晨0时50分许,九洲港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吉大九洲大道中新昌安酒店门口巴士站路边有一司机手持铁棍殴打一名乘客。接报后民警迅速驱车到达现场,现场一名男子倒卧在巴士站路边,地上满是血迹,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路边,在群众的指认下,民警当场抓获小车司机覃某,并在路边花坛处缴获作案工具铁棍一条。民警协助救护车将伤者送到医院救*后,把嫌疑人覃某及小车一并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审查,嫌疑人覃某以驾驶“蓝牌车”非法营运为生,9月22日凌晨,覃某驾驶小车在拱北夏湾附近“拉客”。驶至中铁大厦附近时遇上刚喝完酒在路边候车的被害人屠某,遂上前搭讪。双方谈定,从夏湾中铁大厦至吉大中电大厦价格为人民币25元。0时30分许,覃某驾车到达吉大新昌安酒店门口巴士站路边时(中电大厦对面),双方因车资问题发生纠纷。屠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其付给覃某20元人民币后,下车拍打小车车身。覃某见状随即从驾驶位车门处掏出一条长约60CM的铁棍下车殴打屠某,至屠某晕倒在地上。
经医院初步诊*,屠某颅骨、左手小臂、腰椎多处骨折,经拱北口岸公安分局法医初步鉴定,屠某伤情为轻伤二级。目前,覃某**故意伤害罪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其驾驶的小车因非法营运已移交珠海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