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桥仍在等开工 新桥提议屡被否

2014-09-27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 记者李立君“钓鱼翁桥是我们出去的必经之路,这个桥去年就被评定为危桥。”对惠城区芦洲镇数万居民来说,出行真的成了问题,不少人只得通过摆渡去往泰美。昨日,南都记者获悉,该桥复修工程虽然年初就被列入今年惠城**民生实事,但目前仍无任何动静。市交通局回应称,因目前资金仍有缺口,正在同惠城区**协调,争取2014年底动工建设,2015年底完工。

危桥令民众数年出行难

昨日上午,芦洲镇一位村民黄先生,通过上青渡口去往泰美,然后到深圳看望儿子。“很早之前,可以坐车过钓鱼翁桥走出芦洲,从2011年开始,就很少有人敢走这座桥了。”黄先生介绍称,他住在芦洲镇下片区,那里有1.8万多人。

据了解,钓鱼翁桥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设计承载能力较低,经多年使用,部分设施老化,2013年评定为四类危桥。“之前从这里走也是绕好远,不过毕竟可以经过,现在倒好,班车不能通了。”黄先生说。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从惠州市交通局得到证实,该桥确已成为危桥,自2013年8月起对该桥实施了限高、限宽交通管制,禁止大型车辆通行,该局**分局和惠城区**年初启动了该桥改造的各项工作。

**工程争取年底动工

这座并不出名的危桥,在惠城区**层面上早已不是陌生词汇。据了解,今年惠城区****工作报告中,钓鱼翁桥的**被列为该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而如今已是9月底,**工程却丝毫未见动静。今年4月,惠城区副区长叶淑斌曾专门带人去调研该桥,他在现场提出,要加强与市交通部门的沟通,优先解决该桥的复修。“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样的报道,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就没动静了。”黄先生说。

既然**部门如此重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呢?市交通局回应称,今年5月已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6月启动了施工招标工作,7月市**下达补助计划300万元,已下拨给惠城区财政,不过,目前资金还有缺口,正在同惠城区**协调,争取2014年底动工建设,2015年底完工。芦洲镇**也回应称,该工程目前已进入招投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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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修芦泰东江大桥

“事实上,钓鱼翁桥就算重修好了,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大家还是要绕上50多公里才能走出芦洲。”惠城区某人大代表透露,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办法就是泰美与芦洲上青之间建一条横跨东江的大桥,那样的话将大大缩短出行距离,那才是为芦洲发展大计而想。

据了解,修建芦洲泰美间的东江大桥早在2007年就提出来了。2007年2月,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建设芦洲至泰美东江大桥的议案》,市交通局于当年3月会同议案办理有关单位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多次前往芦洲镇和泰美镇进行交通状况、渡口情况调研,并形成了《建设芦洲至泰美东江大桥议案的办理意见》,2007年11月6日市人大审议通过了意见,鉴于大桥周边交通量需求、桥梁影响区域经济发展条件、建设资金筹措条件等尚不具备,明确暂缓实施芦洲至泰美东江大桥。

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并没有停止对该大桥建设的调研,2012年和2013年市人大代表再次分别提出建设芦洲至泰美东江大桥。今年市人大代表活动日,又一次专门前去集体调研,市人大给出的评语是,“位于208县道的钓鱼翁桥应尽早**。芦泰东江大桥一旦建成通车,不仅使芦洲、泰美两岸乡民摆脱了靠摆渡过江的千年困扰,也大大促进芦洲经济发展……”

勘探选址已完成预计投资1.4亿

据市交通局回应,2013年8月,该局再次组织设计单位进行了现场勘察,开展了项目选址、建设方案研究(含建设标准规模、资金筹措、实施主体和建设期限)等项目前期筹备工作。

经勘察,芦洲至泰美东江大桥桥位选在泰美镇沐村和芦洲镇上青新村之间较为合适,大桥南桥头位于惠城区,接县道X208线;北桥头位于博罗县,接国道G205线,可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线总长5670米,其中桥长770米,引道长490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新增建设用地180亩。

项目估算总投资1.4亿元,除争取上级补助700万元外,其余不足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惠城区等当地**需承担3325万元,并需负责相关征地拆迁工作。

市区财政不愿出*大桥修建无望

2013年9月,市交通局以《关于落实人大代表〈关于加快芦洲至泰美东江大桥项目的建设〉的工作请示》,就项目建设规模标准、筹资模式、实施主体和建设计划等问题征询了惠城区**、博罗县**、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意见。当年10月,各单位针对该局初拟的实施方案均回复了意见。惠城区**(惠城府函〔2013〕263号)提出“其承担的建设资金在市级县乡道收费收入中统筹安排解决”,这有一个矛盾存在,目前县乡道没有市级收费,因此市级财政不可能拿出资金建此桥。市财政局提出“按照属地管理、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建议所需资金由惠城区等当地**承担”。

“由于惠城区**已明确提出不承担项目建设资金,市财政也没有专项资金,导致该项目无法按程序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

“鉴于芦洲至泰美东江大桥及其连接道路属于地方提出的新建桥梁和公路,不属于干线公路范畴,其建设和筹资主体应为惠城区**(或当地乡镇村)等地方**,实质启动该项目建设,先决条件是惠城区**等当地**要筹集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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