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吕婧通讯员刘洪希林凤婷南朗男子程某驾驶摩托车行驶南朗大家乐酒家路口,看到有交通事故发生后停车上前围观,结果被查出醉酒驾车。9月24日,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7日23时,南朗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正在辖区南岐中路大家乐酒家路口处理一宗交通事故。其间,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粤TES5×1号牌摩托车搭载一名乘客行经事故现场,并当即停车围观。由于驾驶人、乘客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在进行警告教育后劝其离开,以免阻碍事故处理,未料驾驶人不但没有主动离开现场,反而对民警恶言相向,破口大骂。结果民警闻到了一股很大酒气,于是将驾驶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当事人姓程,南朗本地人,1990年出生。在对程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过程中,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达122毫克/100毫升,民警随后将程某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9月10日,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93.9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程某交代,当天22时20许,他和一帮朋友在南朗镇某KTV唱歌喝酒后,驾驶摩托车送一个朋友到崖口。车辆行驶到大家乐酒家路口围观现场发生的一宗交通事故时,结果被民警查出醉驾。
9月23日,南朗交警大队通知程某到大队接受案件处理,但程某拒不到案。为此,9月24日,南朗交警大队派民警前往程某单位将其抓捕归案,并当即送市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