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收费告别政府指导价

2014-09-27来源 : 互联网

业内人士称,取消**指导价对楼市中介定价影响不大。南都记者叶志文摄

南都讯记者韩晶元中山市发改局近日联合多部门发出通知,放开此前实行**指导价管理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就此业内人士表示,**指导价对二手房佣金定价的影响早已很微弱,取消是顺应市场的举措,中山二手房买卖的佣金也不会有什么波动。

通知:中介收费须明码标价

此次中山市发改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广东省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协商确定。并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应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完成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标价要素,如果一项服务内容包括了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的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代收代付的税、费也应予以标明,并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项目及费用。

业内:对二手房佣金定价没啥影响

中山此前执行的指导价源自2004年制定的《中山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其中规定“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标准为半个月至1个月的成交租金额,“房屋买卖代理”为成交价格总额的0.5%至2.5%。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中山租赁代理普遍收费为半个月的成交租金额,基本是指导价的下限。房屋买卖代理即通常说的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多年来业内通行的是成交价格总额3%,比**指导价上限高出20%,理论上是买卖双方各出1.5%,但绝大部分情况下是卖家要求“实收”,中介费由买家负担,当然有时二手公司也会在中介费上“打折”来争取客户。创二地产总经理龚存刚表示,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的中介费都是3%到4%,中山3%的中介费也是市场自由竞争下的结果,**废除指导价是顺应市场的举措,考虑到目前的市场环境,二手代理公司也不太可能大幅上调或下调中介费。

标签: 中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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