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PM2.5浓度将下降15%

2014-09-27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蒋臻 日前,江门市**印发《江门市大气污染防*实施方案(2014-2017年)》(以下称《方案》),对多项大气污染防***工程*理给出量化指标。《方案》中指出,到了2017年,将力争使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分别下降10%和1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达标,臭氧(O3)污染形势有所改善,这一目标和省方案**规定的目标保持一致。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将在多个领域**措施: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敏感地区企业要搬迁或改造等。

实现目标难度很大

《方案》对PM10和PM2.5给出了量化指标,较之2012年分别下降10%和15%。江门市环保局表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综合考虑空气质量新老标准衔接进行确定,其中PM2.5以2013年作为基础年,2013年江门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0%,到2017年,按PM10和PM2.5实现年均浓度值比基础年分别下降10%和15%测算,江门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有望提升至85%。

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很大,江门市环保局表示,*为主要的是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理难度大,除了有多种污染物之外,包括江门在内的珠三角大气污染是典型的区域性问题,具有复合型、压缩型的污染特征,城市之间污染相互影响显著。

此外,江门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大了污染防*难度,江门是广东省的能源基地,2013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占全省十分之一,燃煤电厂煤炭消费量占全省电煤消费总量的六分之一,造纸、建材、印染、化工等企业数量众多。机动车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及大气污染“贡献率”不断提高。

9大任务中,工业污染防*排在*位,具体包括推进脱硫脱硝工作、推动锅炉污染整*以及其他工业污染*理。任务对众多燃煤、锅炉生产产业提出了具体的量化要求,比如2015年底前,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高污染燃料锅炉须淘汰或改燃清洁能源,全市所有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电机组综合脱硫率达到95%以上。

明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

发展绿色交通,减少移动机械设备污染排放也是一大重要任务,《方案》指出,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提高新车环保准入门槛,不符合限值标准的新购车辆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还要求2014年底前,全市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应达到90%以上。

对于污染重要来源的黄标车,将逐步淘汰,争取做到在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所有“黄标车”。

敏感地区企业要搬迁或改造

在优化产业布局这一任务中,《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各市、区基本完成环境敏感地区及城市建成区内已建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和污染排放不能达标企业的环保搬迁和提升改造工作。环保局解释道,敏感地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等等。

环保局还表示,重污染企业的环保搬迁和提升改造工作要基于城市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三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列入“三旧改造”的企业要尽早做好规划选址、项目环评等前期工作,对暂未能搬迁的企业要积极推进企业*理设施升级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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