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 在输血的同时也应造血

2014-10-03来源 : 互联网

新闻后窗(换个角度再读新闻)

“本来就少之又少了,为什么补偿的资金还要扣除25%的管护经费?我觉得这样不合理,这部分***应该另出。”在感慨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低的同时,村民也在感慨这部分*要到手来之不易,扣除各种经费后,再按照林权制度改革要求,林地收入70%以上分配到各股民,这样到手的*就更少了。

在补偿标准不高的同时,由于资源开发受控、工业发展受限,当地唯有把企业**于门外,生态林越多的镇区可能会发展越缓慢,从而使得农民的收入落后于周边镇区村民,进一步挫伤当地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在看到周边镇区快速发展时,村民很有可能会产生要发展的冲动,将大片林地进行出租获利。“要不把这林地出租或者卖了,然后分*。”在采访的过程中,就不时听到这样的声音。

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这对矛盾究竟如何破解呢?单纯地依靠提高生态补偿标准,能行吗?正如一市民所道破的,“人永远不会满足的,你说给多少我才不会嫌少呢?”有市民就要求“随着物价提升而做出动态调整。”村民年年喊“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会年年提建议、提案反映此问题,那就得不断提高补偿标准。继而生态补偿将陷入恶性循环中,*标不*本。

因此,在输血的同时,还要造血,甚至变输血为造血。虽然不能发展高污染产业,但是能否寻找到另外的发展之路呢?可否发展符合生态保护的产业呢?例如发展生态农业?或者生态旅游业?可以预见的是,由于生态的效应使得有利可图,村民也不会忍心去破坏生态,甚至还会努力去呵护它,否则就是砸了自己的饭碗。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这片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陈晓华

(详细报道见9月22日南方都市报中山读本《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探索这11年》)

标签: 中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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