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个“胆子”就能违法了吗?

2014-10-12来源 : 互联网

区报大家读

冯悦

小区物管在架空层违建,不仅占道,而且影响小区部分楼层通风、采光、消防,遭业主反对和投诉,在有关部门要求停工整改后,违建人员仍然多次复工,甚至在建筑外墙挂出社区警务室招牌。

事发罗湖区曦龙山庄,前后闹了半年,*近业主投诉违建又开始复工*建,在媒体和相关部门的介入下,现场施工人员停了工。土地监察部门称,将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报批工作,若*终仍不能拿到合法批文,将对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不知该违建*终命运将如何,如像业主所说,占道又影响消防,估计很难通过审批。在此事件的报道中,笔者并没看到警方的说法,是否该违建本是作为警务室不得而知,相信业主心里也会怀疑,是管理处为了阻止居民投诉,以警务室作为幌子,借个“胆子”*建。借个“胆子”就能违法了吗?殊不知,深圳人**意识强,不畏权只认法,只要没有合法批文,就算是警务室又怎样,照样投诉让你停工。

物管本是业主的“管家”,为业主服务,显然曦龙山庄的物管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当成了管理者,鼻孔朝天一副“为了你们好”的家长姿态,说是为了小区的*安,但并未尽力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反而与业主“赌气”,开始怕影响居民采光用玻璃外墙,后来不管不顾,直接用砖块水泥。

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建!在管理处眼里,也许这是*省时省事省*的做法,但是违建建了拆,拆了建,不仅半年还未建成,还造成浪费。浪费的是谁的*?管理处没有说,也未见业主深究,羊毛出在羊身上,说不定还是业主自己的*。

笔者认为,管理处如认为存在*安管理需求,要建一个警务室,应该召集业委会或者业主代表,从是否需要建设开始调研论证,征求业主意见,让业主参与决策,参与警务室的选址、招标和建设,同时申请合法批文,等批文下来再开工建设,虽然如此走流程会耗时耗力,但在此过程中,业主与物管充分沟通和理解,说不定事情会更顺畅,也就不会有如此矛盾和冲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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