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明服务岗能否增加财政投入

2014-10-20来源 : 互联网

编来读往

近日,江门*批200名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正式上岗进行文明行为劝导。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江门文明局*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推进文明劝导常态化,200名志愿者享有人身保险和每小时10元补贴,需接受安排定时服务。(见9月30日《南方都市报·江门读本》),而上周一《南方都市报·江门读本》的茶吧刊发文章,里面提到相关部门不必苛求非得动员65岁以下的低龄老人参与志愿活动,**可以吸引年轻人参与其中。

笔者沉思,按照每小时10元的补贴,即使每天工作八小时,天天连续上班的话,一个月下来才2400元,在那样**度的劳动下和获得报酬不相对称的背景下,又怎能吸引年轻人参与其中呢。而且年轻人在现有的4-2-1家庭模式,其生活压力可见一斑。而按照江门市人民**于去年2月发布的《江府函(2013)11号》调整*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江门市非全日制职工小时*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1元/小时,而且是去年的*低工资标准。因此在低于本地*低工资标准的现实背景下,要想吸引年轻人参与其中是否有点不切合实际呢?而在价格指数逐年升高的背景下,必然需要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才会让有能力、有创新想法的年轻人去参与其中,并让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而单靠青年志愿者的一腔热情恐怕也难以持久。

由于香港有社会服务令等法律约束,而目前内地暂时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约束市民必须去进行社会服务。因此依笔者看既然这个公共文明服务岗有其长远存在的必要,何不在每小时10元的基础上增加投入,或者专门设置这样一个岗位,定人员定薪酬定工作任务,以保证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正规化,制度化,而不是流于形式,成为阶段性工作任务的产物。(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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