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投”跑路案 5000万本金仅挽回近半

2014-10-24来源 : 互联网

“P2P非法集资**案”东方创投案款项分配方案及名单终于公布。昨日,深圳罗湖**发布了《邓亮、线李泽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执行公告》(即P2P平台“东方创投”非法集资案)以及涉案款项的分配方案。

根据该方案,扣划在案的金额为2522万元,实际未归还投资参与人本金为5177万元,返还比例为48.7%,即投资者*终仅能挽回不到一半的本金。东方创投非法集资案是司法体系对P2P平台自融案件的*次裁量。

无人认领的款项将上缴国库

上述公告指出,经**核实,确定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为人民币5177万元。**对东方创投案中冻结在案的中国银行深圳和记黄埔中航地产有限公司名下账户内资金2200万元、中信银行线李泽明名下账户内资金318万元及其孳息,均予以追缴并按投资参与人未归还本金比例,返还投资参与人。

公告称,公告期间内,如投资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从公告期限届满第二日起,**接受投资人办理领款手续。3个月内投资人未到**办理领款手续的,罗湖**将对无人认领的款项上缴国库。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48.7%的返还比例,意即只能挽回一半不到的损失。对此,东方创投**投资人代表龙哥(网名)表示,能挽回这么多损失,在所有“中雷”的P2P平台中已经算好的了。“踩雷了,肯定会有损失。众所周知,网贷**难,总体来说,东方创投案算是比较迅速和圆满的了。”

网贷之家*席研究员马骏也表示,在网贷平台跑路事件中,东方创投算是**个有判决结果的案件,它对于整个网贷行业来讲,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

东方创投事件回顾

东方创投是2013年6月成立于深圳的一家P2P平台(网贷平台)。短短4个月后,该平台即宣布停止提现。同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和线李泽明相继自*。

2014年7月15日,东方创投案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开庭审理,被告人邓亮、线李泽明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提请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2014年7月21日,**投资人代表龙哥拿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对该案件的判决书。这起曾轰动一时、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网贷**案件,在历时9个月后终于结案。判决书显示,截至2013年10月31日,东方创投吸收投资者资金共1.26亿,其中已兑付7471万元,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5000多万元。

据了解,这一判例成为国内P2P平台被判“非法集资”的**案。此次判决也是司法体系对P2P平台自融案件的*次裁量。

名词解释

P2P

(“peer-to-peer”的简称)意为网络借贷,具体运作模式为:由第三方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布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者放贷并获取利息收益。(据相关资料整理)

争议

违法成本过低?

根据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7月末,深圳共有258家网贷平台,占全国P2P网贷平台总数的1/5,排名全国**。今年以来,深圳共有22家P2P网贷平台破产或“跑路”,涉及金额超过2亿元,涉及人群4500人左右。

在全国范围内,截至今年7月底,P2P网贷行业共有154家平台出现问题,但其中立案的不足50家。目前,只有两例案件审判结束,即东方创投和优易网。不过,投资人普遍反映量刑过轻。据东方创投案判决书显示,主犯邓亮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运营总监线李泽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可见网贷**还未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由此看来,法制不严与轻判,也给了一些平台较低的犯罪成本。”网贷之家高级研究员孙斯寒分析,总结去年及今年问题平台的特点,其“罪魁祸*”是诈骗、自融和流动性风险。“平台出现问题,本质上是一种行业初级阶段发展的正常优胜劣汰现象,这种筛选是多方面的,如开平台的动机、平台运营、平台风控、平台实力等等。”

业内人士指出,现在P2P平台跑路事件频繁,是行业初创期的阵痛,这个是监管缺位和投资者不理性造成的,其中,监管是核心问题。随着市场的日益规范,诈骗P2P平台的可实施性将越来越难。

采写:郭锐川

标签: 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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