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载人随后被罚是被“钓鱼”了吗?

2014-10-31来源 : 互联网

时间:近日 地点:香洲

跟进

情况反映:一位自称姓何的网友近日在网上发帖投诉,称其系一家纸品公司员工,9月24日下午在上冲发完货后,他往唐家方向回去,路经北师大巴士站时刚停下想听个电话,走来几个女孩子刚好要去唐家,等了许久没搭到车,他看到刚好顺路便同意了,期间没有索要费用。后来,在他开到金凤路与港湾大道红绿灯处时,却被交通执法人员拦下,认为其非法营运,直接开罚单。网帖质疑其可能遭遇“钓鱼”执法,而执法人员在事件仍存在疑点、未**认定的情况下就先开出罚单的做法存在不妥。

部门回应:当事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珠海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应称,经调查。何某当天驾驶粤CDY883车,在北师大附近载客5人,前往唐家何记饭店,在金凤路与港湾大道红绿灯处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该车所属为广东天章信息纸品有限公司。经询问,当事人与乘客互不相识,约定收取乘客费用30元,**非法营运,且经执法人员检查车辆,发现该车有非法改装的嫌疑(该处罚由交警部门处理)。

执法部门称,如当事人对执法案件处罚不服,可依照法律程序,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

帮忙杨亮

标签: 珠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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