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直通
□温卓毅(香港城市大学博士生)
与禁售电动车、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激烈争议不同,同样正在征求意见的《广州市*低生活**办法》拟禁止低保家庭自费出国出境旅游,却没有引起坊间的广泛讨论。这是因为此行政办法顺应了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受助人生活的刻板印象和非议吗?假若如此,低保户可以去饮茶、出街吃饭、养宠物吗?只怕这张“禁制清单”永无句号!
问题其实与近期的政策争议如出一辙,如果说禁售电动车是行政插手市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是行政干预社会,那么禁止低保户自费出国出境旅游其实就是干预个人和家庭的私人生活。这些都是有关部门管不好也不该管的领域。
公共福利和社会救助由财政承担,受助人当然应该受到约束,以**公帑用得其所。不过,服务与管理,公共权力和私**利的分界必须合理和明确。类似低保的香港综援计划,对受助人私人生活的爱好习惯并无限制。援助金拨入受助人账户后,如何花费是受助人的个人决定,可以**之内花天酒地用光,也可以积攒下来细水长流。综援指引只是规定一般情况下受助人每年离港不得超过60天。
例如,2006年揭发的骗取综援案件中,妻子在2003年谎称丈夫失踪申请领取单亲家庭补助金,在此期间她曾离港旅游9次,但由于没有超过指定限期而没有被发现。2004年这对夫妇外游泰国遇上南亚海啸而生还的事迹被传媒广泛报道后,有人向社会福利署投诉其诈骗。该女子被控“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综援”而罪成。虽然此后“拿综援去泰国玩”成为香港社交媒体批评“讹综援”的“潮语”,但外游并非社会福利署和**判定滥用和骗取综援的证据。
按照现行机制,香港的综援并没有低保的初审公示和**评议环节,主要依靠申请材料显示的收入和开支情况,评估申请人的经济需要。这一事件也引起社会对综援评估和调查机制的质疑,要求社署加派人手评估和调查综援个案,但并没有声音要求收紧申领条件。大部分情况下,综援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生存,超出**“认可需要”的开支如学童学习电脑、参加课外活动等都需要另外申请如关爱基金等项目的津贴。加上长期以来香港**和社会有意或无意加诸于受助人的负面标签,令很多有需要的人为免显得低人一等而**申请综援。
低保的情况也类似。过多的行政干预,人为制造消费和生活方式的分化、区隔,只会令受助人越难融入主流社会,实在有违促进社会和谐、融合的初衷。**有限的精力,投入到社区居民应保未保、**不足的调查研究,比管制私人如何用保,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