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金融**上,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席、法学**薛兆丰教授谈到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和监管时说到,“我们都说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等等,这都是正确的废话”。他还提到“互联网时代的许多产品,主体的边界模糊,这也是监管的难题”。
以下是其具体演讲的主要观点内容:
互联网金融有什么特点?我们应该怎么监管呢?我对互联网金融的特征进行了概括。
**,从数据孤岛变成了数据平台。过去的很多数据是掌握在不同的公司、不同的生产环节,在互联网时代,这些数据越来越多的集中在一起,变成一个平台。过去许多传统时代的产品对每一个用户都有特定的效用,用户跟产品之间是单向的关系,只是使用这个产品,用户本身对产品的价值不产生影响。在互联网时代,产生了新的时代,就是所谓的网络效应。互联网时代的产品的用户数量会反过来对产品价值产生影响。也就是说越多人使用这个产品,这个产品对每一个单一客户的价值会越来越大。*早的网络效应,货币是一种,后来的传真机是一种,电话是一种。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有电话,电话的价值就是零。越来越多的人有电话,电话的价值就越来越高。
第二个特征是从产品的制造到生态的*理。过去每个产品都是单一的形态,每个厂商提供一个单一的产品。到今天,许多大的公司关注的不仅仅是产品,而是整个生态环境,比如像阿里巴巴的平台、淘宝的平台,员工们日常关心的是感觉到自己好像是一个**,感觉到自己在*理一个生态,感觉到他们要平衡**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什么是这个平台该做的,什么是平台之外的第三方该做的,边界在哪里。第三方产品的开发商也非常关心平台上的政策,他们不是**,但他们很像**,很关心产业政策,什么事情平台做了,我们就不能做了。
第三个特征是从生产者设计到消费者定制。消费者要什么会影响生产者的生产过程。
*后是网络关系的平面关系向立体结构转变。从客户和生产者之间不可见的关系,到今天变成有结构性的互联网关系。
这些互联网商业的特征会影响到监管哲学的变化。在过去,**要监管一个行业,需要几个抓手。一个就是监管经营者的主体,他们关心什么人有资格经营什么样的项目,你有没有资格、你是不是法人、你有多少注册资金、你所处的关系是什么,这是过去传统行业接受监管的方式。
到今天,互联网时代的许多产品,我们看不到它的主体非常明确的边界,我们不知道那个主体究竟是谁。这跟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分不开,因为它是平台化、大数据,数据互相利用,你不知道主体究竟是什么。有时候一方提供的数据是由另一方利用,主体**明确。作为监管者,很难明确监管的主体。
好像今天互联网金融也有这个现象,余额宝的主体是谁,是天鸿基金,还是银行,还是阿里的平台,还是支付宝?主体发生变化,数据的提供者也发生变化。
产品的形态也不断发生变化。过去一个电视、一个手表、一个鸡蛋、一个汽车的边界非常清楚,今天互联网的边界不清楚,经常发生不断的迁移变化。本来是一个社交平台的单对单关系,很容易变成撮合的平台,像嘀嘀打车。再进一步变成金融的**理财的平台。监管者很难对产品进行具体的监管。
经营的时空无法限制。过去我们可以限制一个企业在海淀区经营,营业的时间。今天我们非常难做到这一点,服务器开在这个地方可以,开在另一个地方也可以,全国各地、全世界的网民24小时都可以访问,都可以接受你的服务,经营的时空没办法限制。
对策是什么?我们不能再用传统的监管方式,对策就是要做一个所谓的底线监管和园丁式的培育。我们要非常清楚地界定需要防范的风险是什么,你担心什么、害怕什么,把它标示出来,我们就依次进行监管。除此以外,互联网的边界发生任何改动、主体发生任何变化、时空、客户的数量和来源发生任何变化,我们都应该以宽大的胸怀欢迎这个新生事物,因为我们不知道它长成什么样子。
说要赞成或者是鼓励引导创新,实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官员,没有任何一个学者,甚至没有任何一个从业者有资格说这句话。因为创新顾名思义就是不知道长成什么样子。让它们长,你才能知道它们长成什么样子,每时每刻都有新的思想。
这两者之间怎么平衡呢?什么才叫底线监管呢?我认为关于互联网金融有些风险是可以明确界定的。*重要的就是诈骗的风险,他会不会骗人。在这个诈骗的风险里尤其要防范的就是所谓的庞氏骗局。庞氏骗局跟传统的投资*重要的区别是正常投资的收益来自于有价值的生产。需要*的人是不是可信,银行做了大量的工作。银行做这个工作的时候,由于要克服信息不对称,投入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有句俗话是“大鸡不吃小米”,因为谈恋爱的成本非常高,了解一个企业的成本非常高,只能做大单的生意,忽略了大量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用一桶水浇一棵树,与一桶水浇一个足球场的小树苗,整个灌溉技术是完全不一样的。过去银行就是浇这棵大树,我浇小苗,无数的小企业要借的*不是一百万,不是十万,而是几万、几千。我在阿里巴巴的小微借款平台上看到借20块*的,银行就没办法克服这样的成本障碍。
不正常的投资,所谓的骗局,它的投资收益不来自于有生产性的回报,而来自于新加入者的供款,就是靠新*还旧债。这是所有庞氏骗局的特征,问题就在于它跟真正合理的投资模式之间是不容易分辨的。更重要的是,从业者不一定一开始就打算要骗人。当经营不善,没办法维持下去的时候,开始用新加入者的*还旧债,接着就一发不可收拾。还有技术的风险、盈亏的风险,当只有一个余额宝的时候,它有很好的回报。当所有人都站起来的时候,这个舞台就看得没那么清楚,回报就没那么高。
这些风险是应该监管的,应该小心的,互联网金融的从业者也非常愿意回避这些风险。有些我们经常讨论的风险实际是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的,那些风险不是他们造成的,比如货币流通量造成的风险。有人说有了余额宝就会影响货币发行量,就会影响央行控制货币发行总量或者是通货膨胀率目标的实现。没错,这会影响的。任何一个商业行为,任何一种发明创造都会改变货币流动的速率,从而造成央行控制货币总量的困难。这时候,责任并不在互联网金融企业本身,而在于央行本身要提高管理的技巧。
第二种风险是与金融机构本身并不相关的政策风险。*近我在不同的场合都听到一种说法,哪怕美国监管得这么细,仍然发生了金融危机,所以要加强监管。这当中隐含的陈述是说美国的次贷危机是由于监管不利造成的。我觉得这个谬误在国内还是非常流行,觉得只要加强监管就能够避免像美国次贷危机那样的金融危机。这是不对的。美国的次贷危机不是监管不利造成的,不是资本主义造成的,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造成的。恰恰相反,是**造成的。不是市场失败,是**失败。
整个故事不是内部的监管不够细导致有人钻了空子。*重要的是**在各个层面都要推动,因为美国的政*有所谓的肯定性行动,穷人一定要有房子,居者有其屋作为政策的导向。逼着所有的银行一定要给穷人贷款,如果你不借*给穷人,就是歧视他。银行说他都不够*还,怎么借给他?**说不要紧,他们不够*还,我帮你兜底。**在所有环节逼着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的原则。既然**兜底,我们为什么不放贷?
回过头来看,如果**再做一次这样的措施,银行会再做错一次,谁不做错谁吃亏。这种风险要跟监管不利有所区分。
做好了底线监管,把需要防范的风险刻划出来,除此以外就要放开。作为的新生事物都是不完整,从猿到人,就是不断跌倒再爬起来。有时候批评互联网金融的人也会说这其实不是互联网金融,本质上还是金融。讲这些话是没有意义的。什么是互联网金融?技术就是一点点的变化,总是技术先行,再倒过来定义什么叫互联网金融。
不仅是互联网这种技术在颠覆什么格局,其实是第三方的竞争在颠覆这种格局,只不过是引入了竞争。这是一个老的话题,没有提供什么新鲜的东西。只不过是以前其他的第三方没办法进入,今天有了互联网这个手段,他们进入了。他们只是借互联网来参与竞争而已。
要做一个区分,到底是观念的争论,一方是监管派,一方是市场派。还是技术之争,到底流动性有没有问题,T+0的支付有没有问题,安全有没有问题。还是*根本的其实是利益之争,传统垄断企业的利益开始被第三方通过互联网的手段瓜分的时候所产生的反应。要提醒的一点是,在讨论的时候要进行区分,到底是观念的争论,还是技术的争论,还是利益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