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遴选“增量改革”导向值得期待

2014-11-02来源 : 互联网

说法

沈彬(法律工作者)

近日,以“依法*国”为主题的党的***四中全会闭幕,同时去年启动的司法改革也正方兴未艾。广东省**人民**院长郑鄂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对于司法改革的很多核心问题作了相当坦率的回应,其中的“信息量”还真大。

今年6月初,**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就目前上海公布的司法改革方案来说,将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分成三类: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者的比例分别为33%、52%和15%。也就是说,目前**人员中只有33%的人将进入法官序列,将拥有不同于普通公务员的薪酬体制、晋升渠道,这就避免法官去挤行政职务晋级的*木桥,让**法官安心留在审判岗位,也能得到体面的收入和晋升渠道。

其实,各试点省份的改革方案大体与之相当,法官、检察院“分类管理”也是去年***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方向。

但是,这么一改革就存在一个对目前的法官分流、遴选的问题。现在,很多在**中挑大梁的中青年法官焦虑的是,**系统行政机构众多,带“长”字的**人员比例不低,如果这些人占了改革后的法官员额,就可能冲击到目前的中青年法官。

从广东省高法郑鄂院长的回应看,广东还是做好了应对准备———坚决不会“论资排辈搞一刀切”,要按照个人自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分情况区别对待:对于拥有法官身份但不在审判一线办案的,如果不想回审判岗位的,可以保留其现有待遇不变,但**占用法官员额;对于想继续担任法官的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应在法官员额范围内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任的方式进行选任,尽量给年轻人更多机会;未选任上的,现有待遇保留不变,同时,5年内享有优先遴选法官的权利。

应该说,这是一个兼顾“存量”,并引进“增量改革”的措施,不改变目前不愿担任审判工作的法官的待遇,但他们将**占用未来的“法官员额”,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人将会逐渐退休,今后**内“法官序列”的人员只有坚守在审判一线的法官。

至于对这次四中全会上,**再次提出的“要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制度”,郑鄂院长倒是提出很现实的评价———一者,法官职业对优秀律师的吸引力还不够,律师的薪酬比法官更有吸引力;二是现在有律师想去当法官,都是冲着**的**职务来的。而据昨日《晶报》的报道,深圳法官职业化改革启动近一年,流失问题仍难解决。

所以,“律师当法官”改革憧憬在现实中确实很“骨感”,或说暂时还难有大的单兵突进。一方面,有待于法官单*序列的晋升、薪酬机制,变得更为吸引人,才能把**律师吸引去当法官;另一方面,还有待于**的去行政化改革的深入,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让法官彻底摆脱权力的不正当干扰,这样的法官职位才有职业吸引力。

总之,这次司法改革中法官专业化、**去行政化的大方向,已经正式确定。关键是不能搞“大水漫灌”,要精准发力,把真正“干活”的法官留在审判岗位上,把有意愿、有资历的律师吸引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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