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可获6000元资助

2014-11-07来源 : 互联网

说闻解字

释义:上得起学看得起病,方为幸

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日前由该局牵头草拟了《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助学范围和对象。助学对象需具有本市户籍,并就读我市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满3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或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资助项目和标准,学前教育给予保教费和伙食费补贴,每人每年3000元。义务教育阶段给予生活费补贴,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大学新生给予***学费及路费资助:专科层次的省内补助4500元,省外补助5000元;本科层次的省内补助5500元,省外补助6000元,以**学生顺利入学。

申请时间: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20天内;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20日前;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大学新生,对符合本市资助政策条件,可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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