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伟张宝仪蓬江区**近期审判多宗店铺失窃案,发现这些案件中多存在店主在营业时警惕性不高的问题。**昨日发布两份典型案例,提醒商家提高防范意识,以防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调虎离山施盗窃
2012年6月8日11时许,张某华伙同他人密谋后窜到广州市某五金店,盗走电线8扎,价值3348元。后被当场抓获,并在其驾驶的小汽车尾厢查获所盗的电线。案发后电线已退还给被害人。
2013年10月7日10时许,黄某、张某华、莫某辉三人密谋后,由黄某驾驶小汽车到蓬江区五邑电脑城门口附近等候做接应,张某华负责引开某电脑科技店店员的注意,莫某辉趁机将店内一台**的价值4599元的笔记本电脑藏于衣服内盗走。在10月7日到11日的中午,三被告人到蓬江区某电器店、佛山市某电脑城、广州市某电脑专卖店、广州市某科技店采取同样套路,盗走笔记本电脑五台,价值近2万元。
**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张某华、莫某辉共同盗窃作案,其中黄某、莫某辉共同盗窃作案六次,所盗物品价值24195元,张某华盗窃作案七次,所盗物品价值27543元,三被告人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判处张某华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判处莫某辉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
顺手牵羊盗手机
李某曾因盗窃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被**判处拘役。在2014年5月29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刑满释放后的李某四处寻找作案目标,当途经蓬江区永康里某服饰店时,见店主滕某在店内午睡,于是心生贪念,故伎重演,潜入店内,将滕某的一部正放在桌上充电的价值1300元的手机顺手牵羊地盗走了,并迅速逃离现场。
**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盗窃作案一次,物品价值1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李某有两次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判处其拘役4个月零10日,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提醒店主要提高防范意识,尽可能在人流量大的时间段,增加店铺销售人员的数量,同时保管好收银台的*物和贵重物品,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