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细则修订征求意见

2014-11-13来源 : 互联网

熊晓艳近日,江门市住建局发布公告称,将针对《江门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现在11月20日前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住建局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

据悉,上述细则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市住建局称,虽《细则》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指导业主大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因物业质量、维修责任、物业服务、费用收缴等引发的物业管理纠纷日趋增多,使得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纠纷和矛盾不断产生。”

对此,市住建局发文表示,从江门市物业管理发展状况分析,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需要进一步规范。加之现行《细则》即将到期,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细则》修订,邀请市民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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