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鹏景姬鸿雁刘洁琳谭炜杰公司两员工利用工作之便私自配制仓库钥匙,本想通过偷卖公司电路板废料“发财”,没料到“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当场抓获后,家人不仅花了近6万元赔偿了公司只有2万元的损失,还分别以盗窃罪被珠海市斗门区人民**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二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阿民是珠海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水电维修工,阿林是该公司的冲切组组长,负责公司入仓库的电路板废料登记工作。2014年1月初,阿林到公司仓库取东西时,正好碰到阿民在仓库焊铁架。得知阿民可以拿着仓库后门的钥匙时,两人就打起了仓库电路板废料的主意。*终商定私自配制仓库钥匙,找机会从仓库将电路板废料盗出变卖后二人平分。2014年1月8日,二人合力共盗走公司电路板废料330公斤,二人将废料以17元/公斤的价格卖出,得赃款5610元二人平分。后来,工厂清点仓库时发现被盗了约1900斤电路板的铜片边角料。
不久,两人被抓获归案。在其家庭的协助下,两人共同退赔损失人民币57500元给单位,取得单位的谅解。
斗门**经审理后,分别以盗窃罪判处阿民、阿林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了解,本案的特殊点在于二被告人经鉴定共盗窃20580元废料,但两人被抓获后,按公司核算的损失,一共赔偿了公司57500元,每人赔偿28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