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不知《规程》《规范》?装!

2014-11-24来源 : 互联网

公共

深圳市市场***公布的《电梯安全评估规程》(简称《规程》)和《深圳市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简称《规范》)11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要求15年以上的电梯必须进行风险评估。上周末,走访全市20多个老旧小区和写字楼,对于新规,绝大部分物管表示“不知情”、“未听说”(昨日《南方都市报》)。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并非单纯宣传不到位,或许更因为利益使然。按照市场***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引进了物业管理处的住宅小区或写字楼,电梯安全评估费由物业管理处从物业费中支出”,这就动了物管的奶酪,故对旨在要求和规范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的文件,物管或许明知而称“不知情”也未必不可能。

如果单是电梯评估费,且是评估单位与被评估单位双方自行议价,毕竟是一笔小*。关键是一旦被评估的电梯不能继续使用,需要更换新的电梯,麻烦就大了。一部电梯数十万元的费用由谁来出?往往成为争论的焦点。物管当然希望业主出,业主则认为要出也是从本体维修资金中出,问题是许多老旧小区本体维修资金支付日常修修补补都挺勉强,哪来那么多*更换电梯呢?业主还认为物管平时收那么高的电梯维护费,理应拿出一部分用于更新电梯。

此说未尝没有道理。以笔者所居住的小区为例,不论多层还是高层,均属同一个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享受着同样的保安、保洁及维修服务,但高层每平方米管理费为2.9元/月,而多层每平方米管理费只有0.9元/月。所不同者,高层有电梯,而多层没有。这样,电梯实际上每平方米管理费达2元/月。平时但凡电梯上支出稍大点的费用,都见物管贴出告示,由业委会批准从本体维修资金中列支。真不知道如此高昂的电梯管理费用都用到哪里去了?想让物管出*更换电梯,无异于与虎谋皮。但物管并不直接回应业主的意见,总以“物管经营亏损,自身难以为继”进行推托。

在笔者看来,倘若不先从利益上厘清业主与物管之间在电梯使用、维修、更新上的关系,纵使再有多少《规程》《规范》**、实施,作为与电梯评估密不可分的物管企业,仍然会置若罔闻,一直以“不知情”、“未听说”为借口装下去。徐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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