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领导每月至少去驻点工作一天

2014-11-25来源 : 互联网

 姚志玲日前,龙门县制定了《关于建立县**、县直部门党员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区)**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全县各级**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实施方案,龙门县四套班子**干部要建立5个联系点,每人分别直接联系1个乡镇(街道、区),联系1个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或服务行业,联系1个企业或社会组织,联系1个村(社区),联系1户以上群众。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扶贫“双到”和“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工作安排分别挂钩联系1个村(社区);县直单位副股级以上干部,在本单位挂钩村(社区)直接联系1—2户村(居)民或结合“党员责任岗”到所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报到上岗,联系3—5户居民。此外,乡镇(街道、区)每一个村(社区)都要安排相对固定的驻点团队和辅助团队。

**干部驻点联系职责包括宣传党的政策,掌握社情**,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各级党员**干部驻点联系时间,龙门县固定每周三作为驻点日,此外,还要求县四套班子成员每月至少选择一个星期三,用1天时间到联系点开展驻点活动,每个联系点每年至少走访2次。县直单位每月至少到挂钩联系村(社区)开展1次驻点联系活动,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驻点联系活动。乡镇驻点团队每周到联系点开展驻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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