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管理办法≠管理有办法

2014-12-04来源 : 互联网

陈Sir扬言(第1649期)

广州的城市之病,在于管理实在粗糙。相比于多如牛毛的“管理办法”,管理的办法实在太少。

城中媒体报道揭露,珠江夜游很乱。拉客情况非常严重,种类繁多的收费标准和网上代售点令人真假难辨。这些乱象正在影响游客心目中珠江夜游的形象。这条报道让我想起了八达岭长城,想起了丽江。到处杨梅一样花,旅游景点都一样。而且因为出现乱象,所以景点当地**都会**各种各样的加强管理之类的规定文件。可惜乱象依然。

广州也不例外。广州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珠江游经营管理办法》针对珠江夜游近年来产生的多个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对虚假宣传揽客或强行拉客的打击,*高可罚款3万元。管理办法是**了,但是管理到底有没有办法?这是一个问号。

比如说对强行拉客的打击。谁去打击?怎么打击?一个拉客仔一个月能*多少*?你拉了他,要罚款3万元,他不给或者给不出怎么办?其实这些看似严厉的管理办法其实正是没有办法的体现。拉客仔在江边扎堆拉客,你江边有人夜夜巡逻反拉客吗?更不用说网上售票团购之类的乱象到底有没有人管以及怎么管。所有的管理都必须落实到人,珠江夜游的管理———除了票务管理还有营运秩序管理等等———到底归谁管?如果还是城管的事儿,城管有专门为此增加人手吗?这个管理办法**后半年还是一年可以看到成效?如果这些看似刁钻的问题无法回答,尽管管理办法**,但是管理还是没办法。

现在是一个商业意识无孔不入逐利动机无所不在的时代。任何一个地方一个项目,只要有利可图哪怕是蝇头小利,五公里之外都有苍蝇在盘旋。商人逐利无可厚非,管理者失责失策才是混乱的**。

但是现在很多管理规条的**都只是用来界定是非的,也是用来吓唬人的。这里头有进步的一面。有了管理办法,你在公共场所抽烟、在江边在网上拉客就是犯法的。抓不抓你你也是犯法。当然,在执行中是另外一回事。抓不抓得到看你的运气,也看我的心情。很多人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所以犯法归犯法依然故我。相比之下,行人闯红灯的事情要好得多。因为路口都有协管员站着。不过没有协管员的路口,行人要闯的也还是闯。

啰啰嗦嗦说了一大堆,其实就是一个管理要落实,管理要精细化的问题。广州的城市之病,在于管理实在粗糙。管理规定好写,拍拍脑袋敲敲电脑举举手就ok了,但是管理是需要成本的,需要人手的,需要耐心的,需要坚持的。相比于多如牛毛的“管理办法”,管理的办法实在太少。比如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一直困扰广州的脏乱差三个字,管了30年也不见少了那个字。

管理之难不在于没有管理办法,而在于没有办法管理。□陈扬

茶煲家系列漫画□老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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