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商局严查:商业贿赂 强制交易 违规促销 霸王条款

2014-12-04来源 : 互联网

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近日从淘宝网店购买了整车全套“奔驰”商标标识,安装在一台某国产品牌轿车上,作为展示样车停放在销售展厅。工商局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此商标侵权行为予以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对此,近日从佛山市工商局获悉,该局或将严查佛山车市商业贿赂行为,行动将在全市各区统一开展。

“近年来,汽车消费需求强劲,汽车经销市场兴旺,汽车经销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业内潜在规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广大消费者反响强烈。”佛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向表示,当前佛山汽车经销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商业贿赂、强制交易、违规促销、设置“**”条款等四个方面。其中商业贿赂*当其冲。

“如果现象普遍,我们将给汽车经销商行业协会或汽车经销商公司下发《行政指导书》。”上述负责人表示,佛山汽车经销商的商业贿赂行为比较隐蔽,此前一直有调查,但尚未发现情节严重的案例。

据悉,佛山市工商局将着重围绕销售服务格式合同、配件进销台账、消费投诉处理台账等内容进行行政指导,促进企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自律经营长效机制;积极通过行政约谈、行政辅导、提醒、**、建议等非强制方式,教育引导汽车经销企业认识违法、纠正违法,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此外,工商局将拓宽案源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消费者反响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汽车经销行业达成垄断协议、商业贿赂、强制交易、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合同等案件要集中力量,严厉查处。

佛山汽车经销行业四大突出问题

**商业贿赂,主要表现为:

1、违规收取保险企业、放贷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所谓的“手续费”、“劳务费”等不合理费用;有的保险企业、放贷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以“奖金”等方式按台数给付4S店一线员工好处费;

2、违规收取车展、广告企业等业务单位的“返点”;

3、违规收取“GPS”、汽车装饰等供应商的好处费;

4、向汽车生产厂商相关人员给付好处,以取得**车配额,争取广告等费用;

5、给付购买和维修车辆单位的相关人员好处费。

(以上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强制交易,主要表现为:

1、对紧俏车型加价销售,强制搭售车用附件、装饰品、车辆装潢等;

2、强制消费者接受其指定的贷款、保险、担保、代办上牌等服务,并收取高额手续费、代办费等费用;

3、维护保养时巧立名目、***用。

(以上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

违规促销,主要表现为:

1、利用广告或在推销过程中,采取夸大宣传汽车配置与功能,虚拟车型版本,虚假许诺“零利率、零手续费、零代办费”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2、以恶意贬低其他品牌车型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3、采取虚假有奖销售手段,诱导消费者。

(此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设置“**”条款,主要表现为:

1、通过格式合同设置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请求支付违约金、请求损害赔偿、解释格式条款等权利;

2、所制作的格式合同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比如合同规定:对所售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只修不赔;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责任;

3、双方承担责任不对等。如:合同规定,如因生产厂家资源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车,买方全额退还定金;如因买方原因退车,定金不予退还;

4、指定维修保养。比如随车附带的《保养手册》规定,车辆必须经由厂商指定的汽车特约维护站进行保养及检修,否则将失去保修的权利。

(以上行为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

采写:宁达

标签: 佛山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