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徙自由能带来经济发展 弥补房价上涨“损失”

2014-12-06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广州市**官网发布《广州市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告》,规定来穗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真想不到,在收容遣送制度废除已有十年、公民迁徙自由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的当下,还会有地方****这样的政策,以至于我*初在微博上看到“外地人抵广州三天内须登记”的新闻时还以为是有人造谣。

虽然目前只是一个原则性通告,接下来细则中可能对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等情形做其他方式的处理,但通告中也规定了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来穗人员要在24小时内登记个人信息,并在3日内向所在街道或社区报备,并明确了报备责任人是“容留来穗人员居住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代管人”,有自用集体宿舍的单位也要主动报备外来雇员信息。

***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配置等,劳动力也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依照上面的原则,我真的看不出广州此次通告规定中哪里可以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可以想象如果该通告精神真的认真执行,作为一个房东或企业又要添多少麻烦———每次有新租客或新员工来,还要数着时间去向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报备别人的信息,我的租客或员工可能还要被抽查复核人员打扰,如果我是一个打算投资小公寓的购房者,肯定会对执行如此政策的区域楼市有所顾忌,也很难相信这样的政策会对当地楼市健康发展有什么好的影响。从微博评论来看,多数读者也质疑该政策的合理性和实施难度,更有人举例说2013年8月1日起,广州对45个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

相比之下,近期中山多家银行取消外地购房者申请贷款需出示社保税单要求,就显得进步得多,受到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一致欢迎,当然,也有本地购房者觉得外来购房者太多的话可能抬高房价。但我相信,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乃至劳动力市场更主要的问题是管得太多,减少条框限制、让市场发挥自己的调节能力会更有益处,迁徙自由给城市带来的经济发展,在让已有房产的本地人获益的同时,也可通过增加的税收,以公共建设和转移支付的形式弥补那些尚未买房的本地人因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

标签: 中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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