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处快赔”纳入“诉前联调”

2014-12-12来源 : 互联网

昨日,从市第二人民**获悉,为破解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肇事方不履行义务等所引发的一系列难题,市交警支队与第二人民**联合决定将“快处快赔”纳入“诉前联调”,确立以交通事故双方赔偿协议书为司法确认主体的共识,并于明年1月份开始在古镇试点运行。

为快速疏导交通,去年5月市交警支队发布了《中山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确定“快处快赔”的流程: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电话**,警察电话引导双方拍下事故现场照片后,事故车辆立即离场,然后双方到驾协“快处快赔”窗口,凭现场照片和口头陈述事实,由驾协派人依据现场路况和事实确定责任,促成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书结案。目前全市已设有9个“快处快赔”受理窗口,2013年8月至2014年11月,受理了12924宗“快处快赔”案件,占全部交通事故案件的47%。

“在交警支队处理事故的实践中,发现选择“快处快赔”的群众有部分当场表示和解,但事后不履行义务引发纠纷,从而导致选择“快处快赔”的群众产生不满”。据第二人民**介绍,为了让“快处快赔”充分发挥作用,市交警支队古镇大队的民警*先想到将“快处快赔”纳入**“诉前联调”平台,确立以交通事故双方赔偿协议书为司法确认的主体,并于明年1月起在古镇的“快处快赔”受理窗口作试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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