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导师制”应导向独立和公正

2014-12-14来源 : 互联网

*聊 (一家之言批判吸收)

今年11月,斗门**对10名初任法官开展了10次专场庭审评查活动,由“老”法官为初任法官打分。这是珠海**系统*次以初任法官为对象而进行的集中性庭审评查活动。(见12月9日珠海读本)

老法官帮带新法官,从全国**系统来看,并非什么新鲜事。斗门**的活动显示,老法官们向新法官们传授的,通常是一些审判经验和庭审技巧。对于一名法官而言,这自然是职业中*重要的一项。不过,笔者认为,在当前依法*国和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老法官传授些司法改革理念显得更为重要,这对新法官今后的成长和国家法*的进步将有着更为深远的影响。

年轻法官的加入,为**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暴露出一些缺陷与不足,如年轻法官处理案件考虑不够全面,审判经验不足造成一些当事人不理解**的判决,引起当事人不合理的怀疑。这时老法官帮扶一把,效果自然会好得多。斗门**甚至实行“导师制”,让每名老法官带领一名新法官,以新法官为学生,教好年轻法官的审判综合能力,为此还专门制定了《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导师制实施办法》。

就珠海来说,因为有横琴**在全国司法改革中的率先尝试,珠海**系统注定在广东甚至全国都将充当司法改革的先头兵。这时候,不论是新法官还是老法官,随着改革转变理念显得尤为关键,如保证司法的*立,不受人情世故、上级领导、地方行政权力的干扰,如公众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更强烈的要求。如果老法官在这些基本的理念上对新法官一开始就进行了误导性的介入,今后的司法改革进程中,法官们就无法跟上趟。

近日微博上就热传一则关于新老法官的网帖,内容为老法官对自己信赖的新法官“传授经验”,而所谓经验多是人情世故和个人利益的衡量。如果是这样的“帮带”,则百害而无一益,更为新法官的未来埋下不好的伏笔。朱鹏景

标签: 珠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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