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研发经费可得补助投入不设下限补助不设上限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自2015年起每年对上一年度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给予补助,力争2017年实现全市研发经费倍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7%的目标。《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将在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方案》规定,凡在广州市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只要企业有研发经费投入,不论数额多少,数额经统计或税务部门核实,下年度就可以申请补助,企业投入越多,补助越多,且补助经费不设上限。补助经费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拨付,由企业统筹安排使用。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为企业自身投入的研发经费,不包含来自各级**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标准分为四个档次: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亿元、不足10亿元的,对其中5亿元给予1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0亿元的,对其中10亿元给予2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1%给予补助。企业在申请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同时,也可以享受其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或申报其他科技项目。

市科信局表示,预计每年第三季度发布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资金申报通知,经过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审核、公示、行政决策等程序后预计在第四季度下达补助经费。

根据《方案》,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对每个受补助企业,由市、区财政各承担补助额度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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