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为促进规制统一和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推进,**中山市全面深化改革成效,市法制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镇区,对全市自1990年以来现行有效的、与公众权利义务和权益有关的行政文件进行了清理。获悉,初步清理结果已经出炉,准备废止“红头文件”1503个、修改312个、保留1173个,市法制局已将初审清理结果进行公告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全面清理与改革任务不适应文件
今年以来,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由市法制局牵头组织全面清理与改革任务不相适应的各类文件,通过消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规制统一”和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推进。
据悉,由于本次清理自1990年以来现行有效的市**文件、市属各单位文件和镇区文件,时间跨度长,范围广,涉及几千份文件。从今年3月开始,市法制局启动了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根据文件清理工作程序、中山市实际和本次清理工作的特殊性,草拟了工作方案初稿,分别经两次征求市属各单位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范围。
市法制局介绍,为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统筹文件清理工作,委托信息技术机构开发文件清理管理系统,设置于中山市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已于7月15日正式运行。
可参照合法性判断标准提意见
市法制局先后发出了《关于清理与改革任务不相适应文件近期事项安排的通知》等通知,就梳理文件、导入目录、上传文本、提出清理意见以及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具体部署。
目前,文件目录导入、文本文件上传及清理意见填报工作已全面完成。经对清理意见进行了**轮审核,并对确实不属于清理范围以及在中山市日常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和历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已经废止、修改或者失效的文件再一次进行核对排除。同时对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关系密切的**领域“红头文件”进行了复核审查。
行政文件合法性判断标准同时公布
市法制局表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如对中山行政文件初步清理结果或者清理结果所列文件有意见,可将反馈意见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市法制局。
在公示阶段,法制局还同步公布了《行政文件合法性判断指导标准》,内文对超越权限方面、行政处罚方面、行政许可方面、行政强制方面、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限制公民权利或增设公民义务方面、行政垄断方面和重要领域改革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界定。相关人士可根据其中提出的标准,对此次文件清理工作的初步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