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出乌龙一块地有两个证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昨日中午,惠城区七联村大瑞坑村小组,村民们到大堤项目施工现场提出异议,认为现场200多亩集体土地并未被征收,警方到场维持秩序。陈伟斌摄

李立君“集体土地所有证上,明确标明这232.76亩土地是我们的集体土地,现在街道办突然说是国有土地。”惠城江南街道办七联村大瑞坑村小组数十名村民认为,惠州大堤(南堤)堤路贯通工程侵占了他们的集体土地。江南街道办回应称,区国土局2012年把集体土地证上的范围搞错了,市国土局曾在当地报纸上进行了更正登记结果公告,这些土地1992年就办了国土证。

现场起冲突

惠州大堤(南堤)堤路贯通工程是市**工程之一,工程江南街道七联村大瑞坑村小组段,目前正在盘整土地,其中50多亩属于大瑞坑村小组下坝地块。

昨日上午,大瑞坑村小组组**添红、副组长廖彩英和数十名村民,手拿一摞材料来到施工现场,与指挥施工的江南街道办工作人员理论,有几名女性村民情绪比较激动,与维护秩序的执法人员发生了短暂冲突,几名岁数较大的村民,则试图阻止施工。

“这一片是下坝,是我们村的集体土地。”高添红告诉,今年7月江南街道办通知,要在这里修路,村民们都很高兴。

随后,村民们得知修路会占用大坝50多亩土地,等着街道办征地补偿,但7月村民们被告知,不但工程所用的50多亩地早已属于国有土地,就连232.76亩的大坝地块也早就变成了国有土地。

认为“国土证”是假的

得知土地性质改变后,村民们非常生气,认为街道办强行变更了村小组集体土地的性质。从今年7月开始,高添红及村民们分别从市国土局等部门、江南街道办收集了《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承包证》以及当初与市建设局石场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书。

“这是市国土局出具的《集体土地所有证》,上面写得很清楚:为保护集体土地拥有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确权的凭证。”高添红将该证拿给看,上面盖有市国土局的章,落款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写明集体土地面积为352.127公顷,其中存在争议的232.76亩下坝地块也在红线以内,属于集体土地,归大瑞坑村小组所有。

村民们拿着这份《集体土地所有证》找到江南街道办,该办却给村民提供了截然相反的一份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时间为1992年12月18日,**人为惠州市第二建化工业总公司,地块和面积与集体土地上的大坝相同。

“1992年用这块土地的是惠州市基本建设局石场,并不是惠州市第二建化工业总公司,石场倒闭后,又把土地还给了我们。”廖彩英提供了一份与石料商关于租用这块土地的协议书,时间为1995年到2000年,用来证明土地一**于村集体所有。村民们一致认为,街道办提供的国土证是假的。

街道办回应

“登记面积有误,市国土局曾登报更正”

昨日下午,江南街道办对此事给予了回应。该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解释称,1992年,惠州市第二建化总公司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了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惠府国用(92)第13020200154号),由于当年没有把信息输入数据库,致使2012年惠城区国土分局错误将该宗地中的196.33亩纳入了该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范围。经核实后,市国土局告知大瑞坑村小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登记面积有误,并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了更正登记手续,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了更正登记结果公告,注销原有证书,重新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大瑞坑村民不服国土部门的处理意见,向市国土局进行**、投诉。”该负责人表示,大瑞坑村小组对市国土局的答复仍不予认可,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了复查申请。省国土资源厅于12月19日作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事项复查意见书》,维持了惠州市国土局作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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