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文物出境被查

2015-04-01来源 : 互联网

海关查获的文物。供图

近日,江门海关辖下的鹤山海关在鹤山口岸旅检现场发现一批疑似文物的瓷器。经鉴定,该批瓷器中包括4件国家禁止出境文物和2件国家限制出境文物。这是该关在鹤山口岸查获的*宗旅客违规携带文物出境案件。

江门海关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批瓷器在一名正准备出境的加拿大籍旅客的行李物品中发现。经相关文物管理部门鉴定,该批瓷器中的“青花缠枝花卉双喜纹碗”4件为清代瓷器,属国家禁止出境文物;“青花花卉纹小碟”1件、“彩花卉纹花口碗”1件,为**时期瓷器,属于国家限制出境文物,具有较高的收藏和研究价值。

江门海关提醒市民,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珍贵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旅客携运文物出境时,必须向海关进行申报。即便是家传旧存文物和亲友馈赠文物等,也必须事先经中国文物管理部门鉴定,海关凭中国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鉴定标志和“许可出口证明”依法查验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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